新官首起監察案 教長潘文忠被檢舉

鄭羿菲 2016/05/25 13:42 點閱 9084 次
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王鴻薇(右)陪同台中市議員黃馨慧(中)及李中(中),到監察院檢舉教育部長潘文忠。(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王鴻薇(右)陪同台中市議員黃馨慧(中)及李中(中),到監察院檢舉教育部長潘文忠。(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行政院長林全內閣的教育部長被檢舉了!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王鴻薇25日陪同台中市議員黃馨慧及李中,到監察院檢舉教育部長潘文忠任職台中市副市長時,放著公有宿舍不住,卻由市府每個月花公帑約3萬租豪宅。黃馨慧表示,市府違法挪用「辦公廳舍租賃」項目支付租金。監察院已受理檢舉。

台中市議員黃馨慧在6日曾於台中市議會質詢時表示,「時任台中市副市長的潘文忠有道德瑕疵,不適合就任教育部長。」她指出,中市府每個月花3萬元公帑替即將入閣的潘文忠租屋當官舍,所有的水電費還都由納稅人買單,應該對外公開說明、道歉。由於得不到滿意的回應,黃馨慧25日將行動升級,直接到監察院遞交檢舉函,要讓監察院好好查查是否違法。

「內閣應該要有更高的道德標準!」現任台北市議員的文傳會副主委王鴻薇25日在「花公帑爽住豪宅,教育部長踹共!」記者會上表示,潘文忠擔任台中市副市長時,放著公有宿舍養蚊子不住,特地到台中市7期住宅區花3萬元租屋當官舍,是一般的租屋行情的2倍,她呼籲立法院修法,遏止地方首長任性不住公有宿舍,反而租豪宅當官宅的情形。

黃馨慧指出,「前台中市長胡志強任職期間,完全沒有任何一位官員另外租屋,都非常認命的住在較為簡陋的公有宿舍,」反觀台中市長林佳龍在2014年勝選後,馬上就租3間房子給首長住,然而2014年的預算並沒有官舍租賃的項目,市府違法挪用「辦公廳舍租賃」的經費租屋,還要納稅人買單租金及水電費。

但台中市府秘書處長李如芳曾對外強調,租屋作為首長宿舍是依前市府在2014年底修訂的《宿舍管理要點》,在宿舍不足時可用專案核准的方式租屋作為首長宿舍用,並由市府負擔水電費,而在3月開始水電費已改由使用人自行支出了。

「到現在都還有公有宿舍是空屋,放著養蚊子!」李中反駁說,就算有前朝市府修訂的要點,2015年沒有預算科目也應該辦理追加預算,而不是挪用,且也有法規訂定費用支出的上限,但市府卻全額支出水電費、管理費等費用,非常不可取,應該由使用者付超過的部分,「呼籲監察院及審計處能硬起來,追回違法支付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