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林亭妤台北報導】「遇上大規模腸病毒的流行,孩童抵抗力弱且易感染,勞動部應該在家庭照顧假上放寬標準,考慮將特別休假延長至14天。」立委吳玉琴、洪慈庸等人16日質詢時也建議,為照顧親屬感染腸病毒而請的假,應納入有薪假計算。勞動部回應,有薪假實行上會有困難,立委卻批「根本站在資方立場」。
勞動部政務次長郝鳳鳴指出,依行政院主計處推估,104年受雇且育有未滿12歲子女的勞工約167萬人,這些人如果都因照顧腸病毒親屬而請照顧假,並照常給予薪資,會增加雇主1日的薪資負擔約19.34億;若請滿7天假,薪資負擔增加約135.38億,若再延長照顧假,負擔會更加劇。
「勞工為照顧感染腸病毒的家庭成員,依勞基法38條或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0條,得以請特別假7天。」郝鳳鳴表示,參考日本、加拿大、英國等家庭照顧假並未給薪,台灣這些請假日數雇主也無需負擔薪資,且要併入事假計算。
對此,立委吳玉琴認為勞動部根本在「替資方說話」。吳玉琴表示,勞動部怎麼會選擇報告資方的員工薪資支出負擔,而不是關注勞方請假照顧家庭成員是不得已的?
立委洪慈庸也提出,當遇上大規模流行病傳染,有些家庭或許不只一個小孩,且小孩也不一定同時間感染。若第一個小孩已請假照顧,第二個、第三個小孩才接連感染腸病毒,7日的照顧假是否可能會面臨不足?洪慈庸建議,要考慮延長照顧假至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