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捷死刑定讞19天 昨火速槍決伏法

邱文福 2016/05/10 23:02 點閱 9357 次
法務部指出,鄭捷案影響社會層面甚廣,社會大眾紛紛要求法務部應依法執行死刑,以彰顯社會公義。(photo by 中央社)
法務部指出,鄭捷案影響社會層面甚廣,社會大眾紛紛要求法務部應依法執行死刑,以彰顯社會公義。(photo by 中央社)

【台灣醒報記者游清淵台北報導】三年前犯下台北捷運殺人案,造成4死22傷的男子鄭捷,經最高法院判處死刑定讞,於第19天的10日晚間執行槍決。留給社會巨大的謎團,不知道他的隨機殺人究竟是病態,還是後天的心理作用,已經無法從他口中證實了。

法務部10日批准執行死刑犯鄭捷死刑,當晚,台北看守所響起3聲槍響,鄭捷伏法。法務部表示,部長羅瑩雪上午批准鄭捷執行令,晚間8時47分由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在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刑場執行,執行前先以麻醉使鄭捷失去知覺,槍決後由檢察官會同法醫師覆驗確認死亡,完成執行程序。

法務部指出,鄭捷案影響社會層面甚廣,社會大眾紛紛要求法務部應依法執行死刑,以彰顯社會公義。法務部雖理解人權保障固然是普世價值,但刑事政策須兼顧被害人人權及社會正義,發揮刑罰抗衡犯罪的功能,方可維護社會秩序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