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拍環境相關用藥 認證才有效

林亭妤 2016/04/26 18:23 點閱 8629 次
民眾選購環境用藥時,應注意標示是否有環署認證字號。(photo by 林亭妤/台灣醒報)
民眾選購環境用藥時,應注意標示是否有環署認證字號。(photo by 林亭妤/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林亭妤台北報導】攜帶殺蟲劑、滅蟑劑等環境用藥回國要留意了,環保署26日表示,因沒有經過署方認證,僅可做私人使用不得販賣,而在網路販賣環境用藥業者,需持有許可證或環境用藥販賣執照,違法者將處6~30萬罰鍰。環保署環管處長袁紹英說明,民眾選購時,應注意標示上是否有認證字號。

袁紹英26日於記者會上表示,合法的環境用藥如:殺蟲劑、殺菌劑、殺蟎劑、殺鼠劑、蚊香等,於外包裝標示會印製「環署衛製字第○○○號」或「環署衛輸字第○○○號」,前者代表國內製造,後者為國外進口用藥。

「在104年市售環境用藥調查結果中,查獲24件商品是未登記字號的偽造用藥。」袁紹英提醒民眾,可上環保署網站輸入產品名稱或許可證字號,確保所購之商品是否合法。

「網路平台上販賣環境用藥屬於『廣告行為』,常可見以誇大不實的廣告語吸引民眾購買、且未經環保署認證。」袁紹英解釋,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規定,需持有環境用藥許可證、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者,才可刊登販賣環境用藥廣告,一般民眾不可自行於網路販售環境用藥。

環管處強調,目前取得環保署登記核准的一般環境用藥至少有754種,民眾應避免選購誇大、來路不明的網路用藥。

袁紹英還說,在10元商店、花市、傳統市場、雜貨店、夜市等民眾最常接觸的販售通路中,易見含有違法成份「Mirex(滅蟻樂)」的環境用藥,104年市售環境用藥調查的偽造用藥中,有7件均來自大陸製造的滅蟑、滅蟻藥被驗出含違法成份。

環保署也提醒南部民眾,隨著登革熱爆發季節來臨,民眾選購一般噴霧殺蟲劑即可滅蚊,若發現孑孓孳生,應將孑孓倒至馬路上曝曬,勿流入馬桶或水溝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