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股騙錢百萬交保 立委訴檢方縱放

鄭羿菲 2016/04/24 13:38 點閱 9067 次
民進黨立委余宛如與寶德詐騙案受害者們召開記者會,控訴法務部檢察官縱放主嫌。(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民進黨立委余宛如與寶德詐騙案受害者們召開記者會,控訴法務部檢察官縱放主嫌。(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涉及非法圈購股票騙了120億元的主嫌,竟然只用100萬元交保,導致主嫌棄保潛逃。」民進黨立委余宛如24日在記者會上批評檢察系統說,檢方怠惰規避清查3000多人的繁瑣程序,僅以銀行法起訴,而不用詐欺罪,司法讓民眾死心。她期盼,受害者若以詐欺罪起訴時,檢方不要再併案處理,要讓受害者能取回受騙金額。

肯亞事件爆發後,詐騙犯成為社會輿論喊追喊打的對象,甚至在國際上也陸續爆發了馬來西亞、越南等台嫌涉案的詐騙案,但國內詐騙案卻傳出法務部縱放人犯的消息。寶德資訊負責人曾昭榮自2011前開始,2年來打著「圈購股票未上市股票」旗幟,如誠品生活、浩鼎等,違法吸金近122憶元,造成至少3000人以上受害,卻被檢方交保釋放,以致他棄保逃亡。

「檢調知情人士透露,一開始以銀行罪起訴的理由,就是為了規避調查3000多位受害者的遭詐金額等龐大資料。」余宛如24日在「法務部縱放主嫌」記者會上表示,檢方以銀行罪起訴,受害法益是社會,查扣的4億多元贓款未來也會納入國庫,而不是發還受害者,造成受害者無法以刑事附帶民事的方式求償。

余宛如說,判決中檢方還大開方便之門,讓主嫌以100萬元交保,詐得百多億元的主嫌會在乎這點錢嗎?檢方的便宜行事導致主前棄保潛逃,「譴責法務部這樣的處理態度。」她認為,未來受害者就嫌犯收錢後未執行圈購股票的詐騙行為提起自訴時,檢方不要再合併『違法經營圈購股票』處理,否則受害者們難以要回被詐騙的金錢。

受害者之一的鄭姓退休教師聲淚俱下、顫抖地握著麥克風說,罪犯應該得到合理的懲罰,法律應該替民眾追回贓款,「但在一審中,法官適用銀行法,完全沒提到如何將查扣金額返還給我們的意向。」

受邀出席記者會的金管會銀行局專門委員王允中解釋說,「詐欺罪一定包含了違法吸金,但究竟要用詐欺罪或銀行法處理,是司法單位的判斷。」他表示,以銀行法提告,在案件定讞後查扣的4億多元證物將會查證後再返還受害者。

金管會證券期貨局官員則說,金管會均有揭露合法圈購股票的證券公司,且有圈購股票相關的訊息一定會公告,「提醒民眾在圈購股票前,向證券商確認是否屬實,不要迫於人情壓力而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