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啟惠列貪污被告 法界:無需停職

鄭羿菲 2016/04/21 14:24 點閱 8577 次
中研院院長翁啟惠遭檢方列貪汙罪被告無保請回,法界認為沒有停職疑慮。(photo by 影片截圖)
中研院院長翁啟惠遭檢方列貪汙罪被告無保請回,法界認為沒有停職疑慮。(photo by 影片截圖)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啟惠只是被偵查,還未起訴,沒有停職的疑慮。」曾任北市府法規會主委、泰鼎律師事務所律師葉慶元21日受訪時表示,檢方慢動作搜查辦公室,及無保請回,可能認為翁涉案嫌疑小。前監察委員李復甸說,「翁還在偵查階段,若翁的頂頭上司要他停職,還剩不到6個月的任期恐也無法走完相關程序。」

翁啟惠捲入浩鼎案交易風波,回國後翁啟惠19日在立法院表示,「回來就是要誠實面對,會堅守崗位到最後1分鐘。」表明不會再辭職的立場。20日檢調約談翁啟惠等11人,在移送士林地檢署複訊後,檢方認為翁啟惠涉嫌貪污罪列為被告,但無羈押必要,無保請回,並限制出境。

羈押才會停職

公務員懲戒法明定,若公務員被通緝、羈押、判決確定褫奪公權及判刑等情況,其職務當然停止。司法院官員21日受訪時表示,公務員是否因情節重大遭停職,應由公務機關的內部人事規定決定,「若遭監察院彈劾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才進一步交由委員會判斷是否情節重大,並通知公務機關是否停職。」若公務員遭停職,職位也會懸空到遭免職或辭職,不會有人遞補。

「翁啟惠現在仍只是被偵查列為被告,並未遭到檢方起訴,且檢方也認為翁無羈押的必要,在法律上沒有停職的疑慮。」葉慶元說。李復甸也認為,現在還不到停職的階段,若翁的長官認為應該停職負責,而翁自認堅守崗位,不應該停職,還有公務員服務法的救濟程序可以走,「儘管監察院移送,翁還剩不到半年的任期也走不完相關救濟程序。」

立委認為翁應自行辭職

葉慶元認為,「儘管不會有停職的疑慮,翁啟惠也應堅持請辭立場,」一個單純學術單位中研院的院長,搞到被檢方搜索辦公室,且被限制出境,應該早早下台。國民黨立委曾銘宗21日接受媒體訪問時也表示,翁啟惠錯過最好的下台時機,應該趕快辭職,越快越好。

「檢方可能認為翁啟惠涉案的機率不大。」葉慶元說,從慢動作拖到翁回國後2天才搜查,到命翁無保請回,而不是命他交數百萬保證金才釋放,種種偵蒐動作都讓人感到怪怪的。

針對檢方辦案態度,李復甸質疑,整件案子都還在偵查期間,媒體卻得到背信罪轉列貪汙罪被告,顯然是檢察官說的,但在偵查中不應該洩露相關資料,「檢方是打算影響民眾對翁的好惡感,才比較好方便起訴嗎?」但葉慶元則認為,適度說明案件日檢方通常性的做法,只公開罪名,還不算違反偵查不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