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毛孩子提高刑度 朝野支持研議

鄭羿菲 2016/04/20 14:14 點閱 13478 次
動保團體在立法院門口拉布條陳情動物保護法刑度過輕,而國、民、親立委都表態支持。(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動保團體在立法院門口拉布條陳情動物保護法刑度過輕,而國、民、親立委都表態支持。(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動物保護法只粗略地將不當飼養、虐待動物、殺害動物等三項合併處罰一年刑期,並不適當。」樹人會理事潘翰聲20日在記者會上呼籲,立院應更細緻地分開立法規定,並提高刑度。國民黨立委陳學聖、民進黨立委高志鵬及親民黨黨團副主任吳崑玉都到場支持,並表示願意參加、推動連署動保法修法。

2015年底北市溫州街人氣貓大橘遭澳門學生虐殺曾引起民眾關注,台灣樹人會等動保團體20日在立法院門口拉起布條舉辦記者會,潘翰聲表示,2015年除了大橘貓虐殺案外,還有台中毒狗事件、嘉義虐13隻貓案、竹筷插貓喉案等,「但動保法最高刑期只有1年,竟然比毀損器物的刑度低,且可易科罰金,到現在只入監1個人,其他人都罰錢了事。」

「現行動保法將不當飼養、虐待動物、殺害動物等三項合併規定,但傷害的行為輕重都不一樣,應該細緻分別規定罰則。」潘翰聲說,樹人會希望分別規定1年、2年及3年的刑度,來遏止不重視動物生命權的行為發生。

陳學聖接受動保團體的陳情說,「在傷害動物的行為,的確需要更高的刑責來處罰,百分百與大家並肩作戰。」高志鵬也說,「在台灣社會,飼養貓狗已從主從關係,升為家人的關係,除了自己參加連署推動修法外,也期盼相關部會能對警方多加宣導,」不要再次發生員警對報案民眾說,「不是自己養的不能報案」的情況。

藝人楊懷民也到場支持動保團體,他拿出毛小孩被人故意傷害得皮開肉綻的照片說,「提高刑度才能教育下一代對於生命權的重視,否則恐怕會養成特定人對生命的漠視,產生更暴力的犯罪。」潘翰聲也補充指出,美國FBI的統計資料顯示,許多虐待動物的人,與更高程度的暴力犯罪有高度關聯,政府應多加重視。

動保團體於30日在台北市府、台中市府前推展「為毛孩子點燃光明燈」活動,推動連署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