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協擁171億元 朝野立委聲討國產

鄭羿菲 2016/04/06 15:24 點閱 7789 次
交通部不遵行立法院決議引起朝野立委質疑,並通過3個月內若不解散或交還國產,將移送交通部失職官員至監察院調查懲處的議案。(photo by wikimedia)
交通部不遵行立法院決議引起朝野立委質疑,並通過3個月內若不解散或交還國產,將移送交通部失職官員至監察院調查懲處的議案。(photo by wikimedia)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國有資產不應該成私人資產。」民進黨立委鄭運鵬6日質疑,交通部成立台灣電信協會(電協)時資產全是國家捐助,經過改制後,從全部公家董事變成4席私人董事,國有資產應還給國家,且104年立法院也決議解散電協,以取回171億元國有資產,掌過半數電協董事席位的交通部,為何至今不遵行?

交通部次長曾大仁回應,「有做相關研議,但解散可能產生法律上的疑慮。」對此,國民黨立委鄭天財、民進黨立委葉宜津、鄭寶清、蕭美琴、李昆澤、陳歐珀、陳素月等人也都陸續質疑交通部不遵行決議的用意到底為何,並通過3個月內若不解散或交還國產,將移送交通部失職官員至監察院調查懲處的議案。

「電信協會、郵政協會再不把國有財產收回來,未來恐怕成為第2個、第3個糖業協會,將國產變成私產。」鄭運鵬6日在立法院表示,當初糖協也是超過半數董事由公家指派,但最後還必須透過長年訴訟才能追回國有資產,現在的電協無法保證過半數董事不會討不回國產。

鄭運鵬說,上一屆會期立法院決議要求交通部解散電協,交通部有什麼理由不照辦?他強烈要求,「電協、郵協應該解散,其財產及功能收歸國有,若不解散,財產也應回贈國庫、未來所需經費由中華郵政及各電信公司編列補助。」鄭寶清補充說,「電協公告資產為171億元,但市價超過了200億元,擁有超過半數電協董事的交通部沒有理由不遵行立法院決議。」

針對立委陸續質疑不解散電協的原因,曾大仁則回應,「交通部曾通知電協有解散的決議,並要求研議辦理,但研議後發覺解散仍存有法律上的疑慮。」電協董事長鍾福貴也辯護道,電協有存在的功能,包括縮短偏鄉數位落差,「及代表政府參加國際衛星搜救組織,若解散電協,代表地位遭替換,可能不會再被國際組織承認。」

「以前參與國際組織的單位是中華電信,期間換成電協,可見未來也可以用其他單位取代,這不是無法解散的理由。」蕭美琴反駁,縮短偏鄉數位落差也看不到成果,只在做房地產出租,國家要的是專業組織,但就交通部主管財團法人績效報告來看,電協的確是疊床架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