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權判斷精神病 刑大應公開道歉

鄭羿菲 2016/03/31 13:55 點閱 8492 次
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第一時間發布新聞稿定調內湖女童案為精神病患殺人事件,實屬越權。(photo by wikipedia)
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第一時間發布新聞稿定調內湖女童案為精神病患殺人事件,實屬越權。(photo by wikipedia)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刑大)29日發布新聞稿,直接定調內湖隨機殺人事件為『精神病患』殺人,刑大能越過精神醫師自己判斷嗎?」親民黨立委陳怡潔31日質疑,刑大越權應該道歉。內政部長陳威仁說回應表示,「刑大同仁原意可能不是如此,但造成社會誤解,應該對外說明並道歉。」警政署長陳國恩則承諾,「內部會再做檢討,並要求往後不再發生。」

內湖女童遭殘忍殺害,造成民眾對社會治安產生疑問、恐慌,而刑大在29日事件發生便發布新聞稿,定調內湖案為精神病患殺人事件,產生民眾認為刑大第一時間為隨機殺人加害者脫罪的與論浪潮。陳怡潔31日在立法院質疑,「刑大在上午的新聞稿定調精神病患殺人,下午雖然修改成人犯精神病態明顯,但刑大有這樣的權責可以越過精神疾病醫師判斷嗎?」

「在檢察官起訴前,應請衛生單位鑑定,警察機關不應該對犯人是不是精神病患作表態。」陳威仁嚴肅地表示。同樣受質詢的陳國恩則替同仁抱屈說,新聞稿內容是表示刑大搜索時沒有查到毒品,但搜索到疑似精神疾病的偏執筆記,「而警方並非精神疾病專業人才,的確不應該定調,過去警方撰寫新聞稿從沒有這樣的狀況。」

陳怡潔一聽部長、署長都認為刑大不妥,就高分貝地多次要求部長與署長下達命令,要求刑大公開致歉,陳威仁雖多次緩頰,但見到陳怡潔並不退讓,無奈地說,「對於刑大定調兇嫌為精神病患殺人的新聞稿,原意可能並非民眾所認為刑大欲為犯人脫罪,但造成社會誤解,應該對外說明並道歉。

陳國恩承諾,「內部會再做檢討,並要求往後能更謹慎發言,不再發生類似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