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紅十字會享有募款特權,政府監督力道卻不足!民進黨發言人、律師黃帝穎22日表示,「紅十字會的緊急募款權,可以不經過衛福部監督就募款,不符合人民期待。」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亦說,「《紅十字會法》讓政府只能消極監督,呼籲紅十字會主動提出修法 。」
對此,紅十字會發言人徐孝慈回應,「緊急募款是因應戰亂或重大災害發生時做迅速專案募款,考量到紅十字會組織的國際性,願意討論修法,但不贊成廢法。」但公益團體自律聯盟常務理事鄭信真牧師則認為,此法沒有保留的必要,現行的《公益勸募條例》就可滿足各種緊急募款。
「《紅十字會法》應廢除,讓它回歸一般公益團體角色。」徐永明22日在「紅十字會法何去何從」記者會上表示,紅十字會近年來發生許多爭議,且現行法規是1954年所訂立,考量到時空背景,是時候修法糾正漏洞落實轉型正義。《紅十字會法》給予紅十字會特權,「若發生災難需要辦理募款,紅十字會可不需經過內政部核准,就能自行募款。」
針對修廢法的討論,徐孝慈回應,「在人道救援工作能夠發揮最大功用,而又能符合人民觀感的情況下,紅十字會願意討論。」她說,一般性公益募款,紅十字會都自律性的依照《公益勸募條例》規定,向衛福部提供計劃及款項等資料,但在法規上造成民眾觀感問題,願意做修法討論的動作。
「但紅十字會是國際認可的救援組織,在戰時有救助傷患、保護戰俘及平民,而重大災難時救援、募款特權的迅速運作也不容忽視。」徐孝慈認為,希望能在緊急募款權權上更深入的討論,不應該廢除特別法。
但鄭信真認為,紅十字會法應該廢除,紅十字會的說法只是想保有特權而已,「世界展望會」」、「法輪功」等國際公益團體也是依據政府公益勸募條例規範,「遇緊急救助,可不報請衛福部核准,只需要事後7天內提出方案。」
徐永明呼籲,「紅十字會應主動提出修法版本,符合人民期待,而民進黨黨團也應儘速審查。」黃帝穎則說,特權造成衛福部無法用《公益勸募條例》監督,容易造成社會觀感不佳,不符合人民監督層面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