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鄭國強台北報導】對國民黨將有致命殺傷力的「不當黨產條例」,將在本週五再送付委審查。民進黨團幹事長吳秉叡已對媒體放話,若這次國民黨再擋,會要求表決。條例中針對民國93年以前不同時段國民黨不當取得之黨產追討,對此,國民黨立委林德福狠批,「小英明明說要政黨和解,卻還要強勢表決黨產條例,根本是政黨惡鬥!」
立法院本會期開議,民進黨團將「政黨法」、「不當黨產處理條例」等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立委黃偉哲、葉宜津、陳亭妃等多位立委提出草案,如葉宜津等9位綠委所提的版本中第4條即明定,民國76年以前依照動員戡亂時期人民團體法規定備案者(指國民黨)之黨費、競選捐贈、補助金外財產皆為「應返還」財產。
顧立雄表示,國民黨黨產取得共分三個階段,民國76年以前戒嚴時期取得、民國80年5月動員勘亂時期前及民國93年行政院訂的「政黨使用國家資產協商處理原則」之前取得的黨產,他說,「處理的法則就是合法取得者不追究,非法取得者能追究的分為還錢或者還資產,但若經第三方買賣可能就追不回來。」
一位扁系大老向本報表示,訓政、戒嚴、動員戡亂時期黨國不分,許多地方政府要編列預算給國民黨的黨部,蔣經國成立的青年反共救國團也以低價或無償取得許多國有財產,這些都是應該追討目標。因此「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追討的對象除了國民黨以外,也包括國民黨的附屬組織如中央投資公司等,若有取得不當黨產也要追討。
「經過合法買賣程序的如仁愛路中廣的土地,如今已經蓋帝寶就難追回,另外像總統府前面的張榮發基金會,也難追回」,這位扁系大老指出。而「葉宜津版」第6條中也保障「非因自己過失」而對國民黨黨產租賃、使用地上權不受影響。民進黨團幹事長吳秉叡也表示,本週國民黨若再擋,便表決通過。
「民進黨是說一套做一套,愛搞鬥爭。」國民黨立委林德福忿忿表示,並沒有反對討論黨產,但每個政黨都應一視同仁,因此「不當黨產法」議題應納入「政黨法」設專章討論,不需獨立立法,林德福說,「若民進黨認為哪筆黨產違法,可以去法院提告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