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控退票超收 客運駁:未來草案

鄭羿菲 2016/01/27 18:49 點閱 8876 次
消基會指控阿羅哈客運及葛瑪蘭客運退票超收,業者及路政司回應,「那是還未公告的草案。」(photo by 葛瑪蘭客運臉書)
消基會指控阿羅哈客運及葛瑪蘭客運退票超收,業者及路政司回應,「那是還未公告的草案。」(photo by 葛瑪蘭客運臉書)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客運退票到底該收多少手續費?消基會副秘書長徐則鈺27日指出,「阿羅哈客運及葛瑪蘭客運退票時收取10%手續費,已違反手續費5%、每張票以20元為上限的法規。」對此,葛瑪蘭客運協理李俊仁表示,「手續費上限的規定是未來法規,此案還未實施。」交通部路政司則證實,現行法規並沒有收費多少的規定。

徐則鈺27日在「遠離交通退票地雷區」記者會表示,消基會擔心國道客運業者在退票手續費上超收,調查了6家國道客運業者,「其中阿羅哈客運及葛瑪蘭客運已超收,不符合相關法規。」他指出,依公路汽車客運定型化契約規定,國道客運對號車票的手續費最高不得超過票面價值的5%,且每張以20元為上限,

「消基會可能誤會了,每張20元為上限的退票手續費規定是交通部路政司還未公告的未來草案。」李俊仁則回應,且消基會所指的5%並不在未來草案的規定中,草案規定退票手續費是票價200元以下,收費不得超過10元;票價201至400元,手續費不得超過15元;票價401元以上,以20元為上限。

李俊仁說,「既然消基會擔心國道客運業者退票手續費超收,葛瑪蘭客運樂於先行新制規定,」相關規定已在先前與交通部相關會議後制定,只是草案還未公告實施,才一直未施行。

路政司及公路總局運管科長黃鈴婷也證實,現行法規並沒有規定手續費以多少為上限,但在去年地方政府曾建議訂出上限,路政司也在2015年11月25日函送草案至行政院消保處審議,「目前草案均還在審議中,還未公告實施。」

對此,徐則鈺回應表示,消基會的主張是依據公路總局所提供的公文所示,且此份公文為民國101年的公文,目前政府對於客運票價退費卻還在草案審議階段,有點不太合理,呼籲相關機關盡速通過草案,更多注重民眾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