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吸毒是犯人?病人? 都欠最後一哩路

鄭羿菲 2016/01/28 09:36 點閱 9391 次
牧師黃明鎮表示,吸毒者重要的是心靈的改變,只有心靈改變了,才能斷絕所有的毒品誘惑。(photo by Luca Serazzi on flicker-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牧師黃明鎮表示,吸毒者重要的是心靈的改變,只有心靈改變了,才能斷絕所有的毒品誘惑。(photo by Luca Serazzi on flicker-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近十年來監獄超收成了燙手山芋,其中過半收容的受刑人都是吸毒者。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受訪時表示,「只有把吸毒者當成病人,行政院統合各部會做治療,才能有效解決監獄超收、吸毒受刑人過半的問題。」服務受刑人超過28年的更生人團契牧師黃明鎮也認同將吸毒者當成病人,但政府須補足勒戒或假釋後的安置措施才行。

以「犯」為名難改心毒

「出獄的第一口氣吸的是自由的空氣,第二口就是毒品。」監獄戒治所內流傳的這句話,明白地說明了吸毒犯「身毒易戒,心毒難除」的生命,只要心靈沒有改變,一輩子只能踩在毒品的泥淖中。根據北市療養院的資料顯示,毒品的再犯率高達8至9成,在在凸顯了將吸毒者當成罪犯入監,無法嚇阻他們再度依賴毒品,也難阻止他們為了吸毒而犯下其他如竊盜、搶奪等罪刑。

「我看過同一名吸毒犯曾進出監獄達8次,每次都是因吸毒再入監。」黃明鎮指出,把吸毒犯當成犯人,只以加快假釋的方式讓他們出獄是沒意義的,法務部若是沒有多餘的力氣將他們安置在中途之家、輔導所或戒毒村等友善環境,也沒有合適的輔助讓受刑人能與社會接軌,他們出獄只不過是「迎接絕望」。

黃明鎮強調,「世界各國已漸漸將吸毒犯看為腦神經受損的病人,他們無法有效控制自己的行為,要協助他們從心靈上戒毒,才能根絕。」

除罪降低吸毒人數

政府如今將吸毒者當作是犯人,卻也有另一股聲音慢慢萌芽,就是毒品除罪化。「毒品除罪化不是為了鼓勵民眾用毒,而是把吸毒者當病人的概念,全世界都在改變整體社會對於『毒品』的觀念。」高榮志表示,葡萄牙在2001年立法將吸食毒品除罪化,並將入獄關監的費用挪用治療「毒品依賴」患者,結果吸毒人數在歐洲比率降到最低。

高榮志說,「法律將吸食毒品除罪化後,行政院便可會集各部門,如法務部、衛福部等,統合資源處理吸毒病人戒斷的問題。」吸食毒品不是罪而是病之後,能讓監獄空出一半的空間,也可讓病患妥善獲得心理上的戒除資源及社會民眾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