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快樂歌版權 終於結束糾紛

黃捷 2015/12/10 13:38 點閱 5433 次
《生日快樂歌》的版權費糾紛10日宣布庭外和解。(photo by Victoria Reay on Flickr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生日快樂歌》的版權費糾紛10日宣布庭外和解。(photo by Victoria Reay on Flickr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台灣醒報記者黃捷綜合報導】《生日快樂歌》的版權費糾紛,最終以庭外和解收場。華納音樂公司80年來靠著《生日快樂歌》的版權,每年可收200萬美金,但今年9月遭法院否決,一群藝文工作者向華納追還幾十年來的使用費,10日法官宣布庭外和解,但和解條件沒有對外公佈。

總部位於洛杉磯的國際華納音樂出版有限公司,擁有150萬首以上的音樂著作,散佈在世界各地40幾個國家。而今年9月,洛杉磯聯邦法庭裁定,華納音樂並不擁有《生日快樂歌》的版權,所以全世界都可以免費傳唱、播放。

《BBC》報導,一群藝術工作者及電影製作人因此想向華納要回先前支付的版權費。10日法庭宣布,雙方已達成庭外和解,法官也鬆一口氣表示,訴訟纏鬥多時,和解的結果讓雙方都不再糾結。

《生日快樂歌》是美國希爾姐弟1893年的創作,原本名為「大家早安」,被放在《幼稚園的歌曲故事》一書中,並將版權讓給桑米公司(Summy Co.),隨後華納音樂買下版權,並開始向使用者收費。據估計,華納每年可藉《生日快樂歌》收取200萬美金的使用費。

不管是電影、電視節目、舞台表演或是任何公開場合使用《生日快樂歌》,都必須付費給華納,而9月的判決讓提起訴訟的「你們早安」製片公司老闆尼爾森開心表示,這對音樂人來說是一項重大的勝利,大家都期盼已久。

華納公司則表示,雖然他們對結果不滿意,但尊重法官判決,他們也不願再耗費心力在這件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