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無罪判決 律師:二審可能翻盤

鄭羿菲 2015/12/06 17:59 點閱 7280 次
頂新集團劣油案11月27日一審獲無罪判決,但律師認為,高等法院二審時可能會因證據認定而大翻盤。(photo by 網路截圖)
頂新集團劣油案11月27日一審獲無罪判決,但律師認為,高等法院二審時可能會因證據認定而大翻盤。(photo by 網路截圖)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頂新離「無罪」還有很大距離,檢方將提起上訴,受訪律師推測,一審證據可能會敗部復活。上誠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奕廷6日表示,檢察官所提的部分證據,是在起訴後才送到法院,「法院自然需要從嚴認定,被排除的證據二審有很大機率敗部復活。」泰鼎法律事務所食安律師黃士洋說,法院做無罪判決,雖有討論空間,但勇氣過人。

新見解案例不多

頂新食安案判決一出,輿論沸然,甚至引起台大校長楊泮池宣布台大抵制頂新集團相關產品。陳奕廷6日受訪時表示,彰化地方法院在判決書中引用許多德國對於證據認定的新見解,但這些學說在我國法院使用的並不多,「若檢方上訴,高等法院可能會重新認定檢方提出的證據,一審中被排除的證據有可能敗部復活。」

「新學說不見得一定不好,因為新的學說代表更多限制政府機關,保障人民基本權利,這裡的『人民』也包括了民眾不認同的頂新。」陳奕廷說,由於檢方「太快」起訴頂新,導致訴訟程序進行到一半才再提出新事證,法院當然有必要對這些新證據從嚴認定,而這些證據都被排除,例如越南大幸福公司老闆呂氏幸在越南所做的2份筆錄。

除了越南的2份筆錄外,對於越南提供的官方文件律師也有不同看法,黃士洋在「食安專業律師談頂新案判決」一文中說,法院不採用檢方所提供的證據,是因為證據力不足以證明頂新在製油時有攙偽假冒的行為,能夠做出無罪判決,實在是「勇氣過人」。

越南文件應可信

「但越南官方提供的文件,已明白指稱大幸福公司違法出口原料到台灣,難道還不夠證明頂新使用非法原料嗎?」黃士洋指出,法院採信頂新的主張,是否頂新提出了更具可信性的證據?明顯這還有討論的空間。

「台大校長的『公開聲討』恐影響民眾對司法的不信任。」陳奕廷表示,司法與抵制頂新是兩回事,不應混為一談,司法需要中立,不因輿論而動搖,因為司法保障的是每一個人民在被告位置上的基本權利,「而抵制則是道德層面的考量,每個人都可以因為不信任而不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