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待遇條例硬凹? 教部:會等共識

黃捷 2015/11/10 18:19 點閱 7175 次
10日高教工會至教育部前抗議《教師待遇條例施行細則》草案暗藏巧門,仍為私校護航,私校教師仍可能受到差別待遇。(photo by 黃捷/台灣醒報)
10日高教工會至教育部前抗議《教師待遇條例施行細則》草案暗藏巧門,仍為私校護航,私校教師仍可能受到差別待遇。(photo by 黃捷/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黃捷台北報導】「好不容易讓《教師待遇條例》立法,現在又偷偷在細則裡硬凹!」教育部5月終於立法,保障私校教師給薪不可任由校方打折。但隨後公布的施行草案卻被高教工會質疑細則裡藏有魔鬼,恐讓許多私校教師加給繼續低於公校標準。對此,教部則回應,「細則絕不可能逾越母法,草案也會徵詢各方,包括各教團意見後,凝聚共識再施行。」

公私校教師差別待遇?

5月,教育部提出《教師待遇條例》立法草案,高教工會抗議法案裡偷偷將私校教師的薪給規定,從「準用」公校教師規定改為「得」準用。高教工會抗議,「所以也『得不準用』嗎?私校教師薪給可能遭嚴重打折!」聯合各教團多次陳情後,立法院接受工會修正案版本,明定「私校教師薪給『準用』公校規定」。

近日教育部公布《教師待遇條例施行細則》草案,高教工會質疑草案反為私校設減薪巧門,甚至有私校看準「趁早減薪,未來可能就一切合法」,立刻將教師學術研究費打兩折,導致每位教師每月減薪2萬5千到4萬3千多元,使得全職講師每月薪資只剩3萬多。

等有共識再施行

曾在5月為《教師待遇條例》落髮抗議的私校大專師陳政亮、何東洪痛批教育部「死豬不怕滾水燙」,竟一再為私校護航,簡直與全國私校教師為敵,也大嘆公私校同工不同酬情形嚴重,「有的私校教師薪水僅是公立的一半!」

對此,教育部給與福利科科長呂易芝回應,「細則不可能逾越母法」,她解釋教育部曾在10月15、28日以正式公文徵詢各方意見,包括高教工會、全教總等教師團體,「全教總已遞交書面意見,我們都願意討論、修正」,她強調「絕對會等凝聚一定共識之後再施行」。

呂易芝也澄清,現行法規下,私校教師若不同意,校方並不能任意變更薪給,違反規定將依私校法扣減學校獎補助款,在《教師待遇條例》施行後,也可對學校處以新臺幣10萬元到50萬元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