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為馬習會操機師 工會抗議違法

鄭羿菲 2015/11/09 18:48 點閱 5594 次
空服員工會及華航修護工廠企業工會9日號召百人在交通部前抗議,工會理事們持槌怒砸「剝削」冰雕。(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空服員工會及華航修護工廠企業工會9日號召百人在交通部前抗議,工會理事們持槌怒砸「剝削」冰雕。(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一場馬習會引發航空公司違法調度機組疑慮,空服員工會理事朱良駿9日表示,「華航6日緊急調度4位上課的事務長支援赴星專機,已違反相關民航法飛行前應休息30個小時的規定。」華航則回應,一切依法向民航局報備。

理事長趙剛說,「飛航管理規則對空服員工時的規則已不如勞基法,交通部應往勞基法方向研修。」民航局則回應,明年將完成修法。

空服員工會及華航修護工廠企業工會9日號召近百人在交通部前抗議,工會理事們持槌怒砸「剝削」冰雕。朱良駿指出,「華航已違反了《民用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規定,7日內須連續休息30個小時以上才能飛行。」他說,5日華航緊急調度4位正在上升訓課程(視同上班)的事務長,在未休息滿30個小時以上的情況下,就赴新加坡飛航專機。

「而且華航為了合理化調度,還將事務長5日上課的班表塗銷,營造有休息30個小時的表象。」朱良駿補充說,若有需要,工會將提出5日事務長在上課的證據,華航不應該因為任務的性質,而犧牲空勤組員與民眾的乘機安全。

趙剛表示,空服員工時的規則已不如勞基法,華航還用這樣的方式犧牲空勤組員與民眾的乘機安全,交通部應往勞基法方向研修,「《勞動基準法》規性,每個月最高工時上限是168個小時,「《民用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43之1條卻規定,空勤組員執勤期間1個月可以達到230個小時。」

民航局新聞組回應,「《民用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的修訂預計在年底開始展開公聽會,在蒐集各方意見後,明年將完成相關修法。」

針對總統專機調度疑慮,華航回應,這次總統專機共安排2組空服員執勤,來回程各有13位空服員。第1組於7日跟隨專機出發執勤,而第2組則於6日飛至新加坡等候,執行7日回程任務,「由於專機抵台時間比表定時間延遲,影響空服員班表,華航已依法向民航局報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