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快速代價大 每年短收10億

鄭羿菲 2015/11/05 17:56 點閱 5375 次
高速公路採用ETC電子收費以來,每年政府至少需要燒掉10億元來維持國道行車通暢。(photo by Ray Yu on flicker-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高速公路採用ETC電子收費以來,每年政府至少需要燒掉10億元來維持國道行車通暢。(photo by Ray Yu on flicker-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ETC收費問題多,國道快速行車代價大!朝野立委5日在立院質詢時指出,因用路人收到帳單卻沒去繳道路使用費,及ETC營運成本等,每年政府燒掉10多億元維持道路暢通。民進黨立委葉宜津表示,「為了讓行車便利,採用ETC收費讓國庫每年短收10億元是否划算。」

ETC收費以來,國庫短收成了朝野立委關注的焦點,葉宜津表示,ETC收費以來的確讓用路人行車通暢,不會塞在收費站,這是值得鼓勵的,「但是每年國庫卻短收這麼多錢,請高公局明確表示,每年到底短收多少錢?」

高速公路局代局長陳彥伯說,採用ETC收費每年節省人事成本約10億元,但高工局每年卻需要支付給ETC委辦服務費約15億元。且自從採用ETC收費以來,因立法院決議橫向國道不收費,高公局原本預估短收20多億元,但因油價下跌及用路車輛增多等因素,故今年僅短收5億元,加起來成本是20億元。

葉宜津算了一下說,「所以讓國道行車高速通順,縮短用路人的時間,但採用ETC收費,卻讓國庫每年短收10億元,真的很難算是否划算。」

國民黨立委楊麗環質疑國道ETC收費,造成國庫短收,弊大於利,「民眾未繳道路使用費,從民國95到102年計次收費有2744萬,103年啟用計程收費居然攀升到1.77億元,104年更持續累計到2.35億元。」她質疑,為何計次收費與計程收費的未繳費用會相差這麼多,另外高公局該怎麼處置這些欠款戶?

陳彥伯回應,「計次收費時,有2/3車輛還是使用過路票,沒有未繳費的問題,只有1/3車輛裝設ETC採電子收費,而計程收費後,因使用過路票全數移轉收費方式,才會1年多累計1.5億。」他說,但今年累計只多5千萬,可能是103年採ETC民眾不習慣收費方式,高工局對102年前未繳的1千多件案件,送行政強制處分,已追回180多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