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機不支薪跳票 朝野立委反彈

鄭羿菲 2015/10/26 18:19 點閱 5259 次
103年度桃園機場公司另設子公司桃園機場保全公司的朝野協商條件保全公司董事及總經理不支薪,如今改成支薪,朝野立委批欺騙交通委員會。(photo by McGyver Chang on flickr)
103年度桃園機場公司另設子公司桃園機場保全公司的朝野協商條件保全公司董事及總經理不支薪,如今改成支薪,朝野立委批欺騙交通委員會。(photo by McGyver Chang on flickr)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桃園機場公司承諾立法院朝野協商決議若另設保全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職位均不支薪事件跳票,朝野立委26日齊聲反彈,反對成立保全公司。桃基總經理費鴻鈞回應表示,「去年不支薪是預計由母公司高層兼任,但協商後,發現違法,所以才改成支薪外聘。」

國民黨立委羅淑蕾26日在立法院質詢桃機公司,103年度桃機要成立桃園機場保全子公司時,承諾交通委員會許多條件,「其中包括董事長及總經理職位不支薪,現在變成外聘1個月15萬元薪資,去年是在欺騙交通委員會嗎?」交通委員會通過讓桃機成立保全公司,是看桃機白紙黑字的承諾協商條件,現在辦不到就不能成立!

民進黨立委李昆澤也激動大罵桃機,「去年的協商,保全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職位只領開會車馬費,連公關費用也不給,現在呢?不僅支薪,還編列公關費?」且子公司的薪資還與母公司薪水一樣,有這個道理嗎?

費鴻鈞頂著眾多炮火向朝野立委解釋,去年朝野協商預定由母公司桃機的董事長及總經理兼任子公司桃機保全公司的董事長及總經理,「去年協商時因為太過匆忙,同仁並未發現兼任違反《國營事業管理法》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協商通過後才發現,桃機只能立刻對外招聘,會再與委員們溝通。」

交通部長陳建宇幫忙緩頰說,「當時沒有發現桃機公司的協商條件違反相關法令,是交通部內部成員的疏失。」針對保全公司的管制權力,交通部承諾絕對不會下放公權力給保全公司,公權力完全由航警局把持。國民黨立委許淑華也緩頰,如果有難處要先取得交通委員們的理解,不要讓人感覺不尊重交通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