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

大學生告臉書 歐洲法院判數據協定無效+北市擬防治招牌光害

鄭羿菲 2015/10/07 08:22 點閱 18126 次

1.防治招牌光害 北市擬最高罰10萬
http://www.cna.com.tw/news/aloc/201510060416-1.aspx

環保局指出,台北市為住商混合的都會型城市,商業招牌、宣傳及廣告物使用燈光,導致民眾的生活環境與作息易受光害影響,光害陳情案件數有逐年上升趨勢。為避免光源妨礙交通安全,自治條例也明訂高速公路、快速道路兩側的光源,面積達25平方公尺以上,且位於道路境界線30公尺內者,於設置前須先通過委員會審查。

光害的問題在住宅區一直都無法可管,但確實會影響到住戶生活品質,如睡眠等,北市研擬罰則的方向應是受肯定的。北市商家如何換招牌,政府又補助多少等等配套措施應一併研擬。

2.大學生告臉書 歐洲法院判數據協定無效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510060413-1.aspx
施倫斯最初向愛爾蘭隱私權主管機關提告,指控臉書將愛爾蘭歐洲總部的用戶資料傳輸至美國。本月才滿28歲的施倫斯在盧森堡歐洲法院向記者說:「這傳達了明確的訊息,歐洲不允許大規模偵監,同時此舉也侵害基本權利。」

歐洲最高法院今天裁定,美國與歐盟在2000年敲定的「安全港」協議無法充分保證維護歐洲個人資料,必須予以撤銷,這項裁定對美國科技業者來說是一記重擊。包括臉書、谷歌、蘋果等多家跨大西洋企業因此必須改以其他方式傳輸資訊。

歐洲法院經常是基本人權判例的準則,作成判決後經常會引起其他國家的跟風。對於網路跨國企業來說,可能掀起一陣風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