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燒生煤政策 環署:請蔡表態

鄭國強 2015/09/17 19:38 點閱 20112 次
雲林縣通過禁燒生煤條例被環保署認定無效,魏國彥更要小英表態她的生煤政策。(photo by 鄭國強/ 台灣醒報)
雲林縣通過禁燒生煤條例被環保署認定無效,魏國彥更要小英表態她的生煤政策。(photo by 鄭國強/ 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鄭國強台北報導】溫室氣體問題,已成全球危機,行政院長毛治國17日指出,目標是在2050年時,將溫室氣體排放量降至2005年排放量的50%以下,但暫不接受地方政府禁燒生煤主張,環保署長魏國彥解釋說,考量能源多元化,只要符合排汙標準,人民有燒生煤的權利,因此雲林縣的禁燒生煤條例是違法的,希望總統候選人蔡英文對燒生煤政策明確表態。

雲林縣議會在5月15日通過「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與石油焦自治條例」。雲林縣府不再核發生煤、石油焦使用許可證,1年後不得使用石油焦,2年後不得使用生煤作為燃料,地方環保人士雀躍歡喜,卻也暴露出中央欲逐年減量排碳,卻又必須平衡石化業發展的矛盾。

【減碳計畫 包含石化】
毛治國表示,作為地球村的一員,我國有積極分攤溫室氣體減量的義務,主動提出減量目標。環保署長魏國彥則指出,台灣向國際社會承諾INDC減碳目標為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將為目前社經條件推估出的428百萬噸的一半,相當於2005年排放量再減20%,目標是到了2050年,能降至2005年排放量的50%以下。

魏國彥表示,推論的過程已將國發會所提供的GDP之假設、營建、石化部門考慮進去設定出減排的目標,並且考慮有哪些措施可以達到減排目的。目前按照《溫室氣體減量管理辦法》已對發電業及石化業者採取管理或鼓勵措施。

毛揆表示,期盼中央與地方的公私部門攜手合作,建立理性溝通平台與伙伴關系,全面提升台灣因應氣候變遷的能力。然而對於雲林縣通過《禁燒生煤條例》,衝擊台塑六輕等地方產業,環保署長魏國彥表示,該條例是違法的。

【人民有權 燒石油焦】
「許可和禁用是不一樣的概念。」魏國彥強調。國家不能禁止人民使用生煤、石油焦的權利,因為目前採許可制,使用者來申請,只要符合汙染排放的標準就可以用。中央政府要訂定一套標準,而地方政府可以視地方條件修訂標準使得更嚴格,但不能禁用。因此雲林縣政府的禁燒生煤地方自治條例是違法的。

環保署8日宣布,雲林禁燒生煤自治條例因牴觸地方制度法、空氣汙染防制法和能源管理法等中央法令因此無效。魏國彥說,發放燃燒生煤、石油焦的牌照權責是在地方政府,然而以自治條例定出禁燒生煤的,也是雲林地方政府。「所以我們也不清楚雲林縣政府的立場究竟是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