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免回國修法喊卡 移工批剝削

黃譯萱 2015/09/15 18:28 點閱 5715 次
台灣移工聯盟表示,真正阻擋移工歸國的是鉅額的仲介費,帶領移工到立院門口抗議。雇主阿嬤不願看見自己的看護離開,也特地到場聲援。(Photo by 黃譯萱)
台灣移工聯盟表示,真正阻擋移工歸國的是鉅額的仲介費,帶領移工到立院門口抗議。雇主阿嬤不願看見自己的看護離開,也特地到場聲援。(Photo by 黃譯萱)

【台灣醒報記者黃譯萱台北報導】移工權益再起爭議!立院15日開議,為造福移工及雇主,由立委楊玉欣所提廢除「三年回國一日」的就服法修正案付院會表決,但卻傳出因政策涉及仲介利益,朝野協商決議傾向保留「三年回國一日」的規定,移工及社福團體到立院門口抗議,痛批立委支持「人口販運」。

原就業服務法第52條規定,外籍勞工來台滿3年須出境至少1日才可再入境,然而移工在出入境間往往還須再支付高額仲介費,而雇主也得面臨服務「空窗期」,今年1月立委楊玉欣等人提出修正案,主張取消「三年回國一日」的規定,嘉惠勞雇雙方,卻傳出因仲介團體抗議,提案在朝野協商中喊卡。

【傳涉仲介利益遭擋】
消息傳出,台灣移工聯盟即帶領許多外籍移工至立法院門口抗議,抨擊保留「三年回國一日」規定讓「勞雇雙輸、仲介賺飽」。來自菲律賓的看護工瑪暗表示,她為了來台工作,光是仲介費就花了近台幣1萬9千元,而來台後一個月的薪水才台幣1萬5千元,許多移工來台前都必須先貸款才能負擔高額仲介費。

對此,天主教新竹教區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創辦人、阮文雄神父痛批此舉為變相「人口販運」,強調台灣自詡為先進國家,不應允許這類違反人權的情事發生。台灣移工聯盟也指出,反對修法者聲稱應保障外籍勞工回家權益,但事實上勞基法中已保障移工每年有7天假日,真正阻擋移工歸國的其實是鉅額的仲介費。

台灣移工聯盟也將砲火指向立委楊玉欣、民進黨黨團總召柯建銘,指柯建銘為了仲介利益擋下修法,而楊玉欣也為雇主選票,妥協只通過「延長外勞工作年限」一部分。

【12年期滿得延長】
面對指控,楊玉欣辦公室表示,身為修正案主提人沒有理由反對修法,雖然廢除「三年回國一日」的希望落空,但也提案將移工目前最長在台12年的期限延長,讓有經驗的移工能繼續服務漸凍人等慢性病患。而柯建銘辦公室則否認阻擋修法,強調民進黨內對此一議題仍有不同意見,目前仍在凝聚共識。

據勞動部統計,台灣目前外籍勞工人數約有55萬人,其中家庭看護工工時須和雇主協調,而雇主為避免照護「空窗期」,常將法定假日折薪水替代,因此也有聲音認為,保留「三年回國一日」才能保障勞工回家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