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縣教師團協 人本:應有家長代表

游昇俯 2015/08/30 18:58 點閱 5450 次
全家盟理事長吳福濱說,教師既要勞工權益,又主張教師福利,恐犧牲學生受教品質。(photo by mingphoto36 on Flickr)
全家盟理事長吳福濱說,教師既要勞工權益,又主張教師福利,恐犧牲學生受教品質。(photo by mingphoto36 on Flickr)

【台灣醒報記者游昇俯台北報導】宜蘭縣政府與教師工會訂定保障勞動權益的教師團體協約即將上路,全國近3千位校長連署支持宜縣校長拒簽。全教盟理事長吳福濱指出,老師適用教師與勞工兩種身分,不只定位不明確,明訂工時也恐犧牲教育品質。人本執行長馮喬蘭表示,這次協商過程只有政府與教師,未來應該要有家長代表參與。

宜蘭教師工會與宜蘭縣政府日前訂出全國第一份教師團體協約,內容包括教師工時8小時,寒暑假僅須到校2日等,9月1日即將上路,全國校長協會與家長團體聯盟聯合近3千位中小學校長、36個民間團體發起連署,支持校長拒簽教師團體協約,並請縣政府重啟協商、教育部訂定各縣市團體協約統一版本。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吳福濱坦承,民國84年公布的《教師法》與《工會法》法令未整合好,以致教師定位不夠明確,「教師既要勞工權益,又主張教師福利,恐犧牲學生受教品質。」吳福濱擔憂的說,全國95%的國中小學生就讀國立學校,社經地位前50%家庭還能透過補習、請家教彌補學習落差,但後50%沒有資源的家庭就受害。

「教師的身分特別,目前以勞資概念處理,協約過程只有教師與政府,家長卻失去了協商的代表性。」共同連署的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表示,人本不反對教師爭取勞動權益,但支持家長代表加入協商過程。

全國特教學校協會理事長林奇玄則提到,本來教師權益問題只要學校與老師討論即可,但他們注意到教學現場有許多教師未加入工會,「禁搭便車條款」恐造成一校二制,「學校不安定將影響學生受教權。」他並指出,教師已有《教師法》保障,現在另定協約,不但社會觀感差,教師的身分定位也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