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莊瑞萌綜合報導】葡萄牙為加強規範墮胎法條,通過新制反墮胎法案,規定孕婦需自掏腰包墮胎,而且必須事先接受諮詢輔導及嚴格測試,才能進行墮胎手術,目前新法案仍待總統核准。葡萄牙為天主敎徒人口居多國家,墮胎一直是備受爭議話題,並受到教會反對。
2007年葡萄牙公投過關後,規定懷孕10週內婦女有權墮胎且合法,費用則由國家支付。在此之前,除非是遭受到強姦、母親生命受威脅或嬰兒患有傷殘,否則孕婦墮胎面臨3年以上有期徒刑。
新墮胎法條要求孕婦支付高達美金55元墮胎費,另外葡萄牙議會也通過若干相關墮胎法修正案,包括女性在墮胎前需要進行社會和心理諮詢,並獲取關於家庭方面建議。
一位支持墮胎的綠黨議員愛露伊莎.阿波羅尼亞認為,「此法條是對葡萄牙女人的羞辱!」然而執政的社會民主黨議員卡洛斯.阿莫林反駁道,「這個新法案並非剝奪女性墮胎權利;相反的,是希望改善女性在抉擇時的困難情況」。
歐洲如法國、德國及荷蘭仍實施墮胎津貼。在歐盟內,馬爾他是唯一仍禁止所有墮胎之國家,而中南美洲國家中,智利與薩爾瓦多則完全禁止墮胎,但產婦死亡率相較從前卻大幅降低。
瑪麗莎研究機構負責人柯契表示,「自從智利於1989年通過墮胎禁令後,產婦死亡人數大為降低,每10萬產婦中,原有41.3人因生產導致死亡,降低至12.7人,減少69.2%,使智利成為美洲生產死亡率第2低國家。」因此,從數據來看,支持新法案等於間接針對幫助弱勢婦女避免因生產而死亡的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