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單車由誰管? 立法消極未明

陳怡伶 2015/07/15 19:18 點閱 4439 次
台聯立委賴振昌15日召開記者會,邀來交通部、教育部共同探討電動自行車的問題所在。(photo by陳怡伶/台灣醒報)
台聯立委賴振昌15日召開記者會,邀來交通部、教育部共同探討電動自行車的問題所在。(photo by陳怡伶/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實習記者陳怡伶台北報導】電動自行車事故大增,台聯立委賴振昌呼籲立法,但權責單位仍未清!未成年騎乘電動自行車在101年103年之間,事故案件從81件變成190件。15日記者會中,交通部、教育部「互踢皮球」,教育部表示,交通部要先制定法規,教育部無法管制。交通部則回應,立法程序多,方案還需「再討論」。

【未成年騎車危險】
因騎乘電動自行車不需年齡的限制,學生騎乘人數逐年增加。台北商業大學學務長盧智強在記者會上表示,學校有包含年齡15至18歲的五專學生,多數會騎電動自行車上學,相當危險。台聯立委賴振昌拿出個案證明未成年騎乘電動自行車危險,他表示,日前就有一位未成年少女騎乘電動自行車撞死一位老婦人。他也說,不要造成危險後,才來後悔和探討問題根源。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的規定,只要時數未超過25公里的電動機車,就被歸類為電動自行車,且不需牌照、沒有年齡限制、不用戴安全帽,沒有任何法律制度規範,對人民沒有安全保障權力。「上路安全,利己利他。」學務長盧智強說,不只是學生騎乘的安全,路人的安全也相當重要,盼教育部有制定制度,讓學校依制度來規範學生。

【交通部草草討論】
「年齡限制的問題無權參與。」教育部國教署組長楊國隆回應表示,交通部要先制定法規,教育部才能依制度勸導學生。他也說,教育部無法管制,如果學校要制定規定,「家長勢必反彈大!」對此,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王穆衛表示,當初電動自行車產業剛興起時,未設想太多法令上的規範,而現今電動自行車逐年增加,交通部會再討論。

交通部對於電動自行車規範一事「草草討論」,王穆衛表示,目前有討論出一些方案,目標在12月底前能擬定完成。方案內容包含電動自行車外型會有所限制,不會和一般機車在辨識上模糊不清,另外也會規定牌照登記,這樣可得知駕駛者資訊,降低不當的行為。

人民最關切的是什麼時候真正立法上路,保障安全權利。王穆衛表示,目前只實施行政層次上的規定,立法需要多道程序,還會「再討論」。「沒法律規範,就立法!」賴振昌痛批,政府都採取消極作為,無法符合人民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