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輕生煤許可將到期 雲縣:會照發

張振鴻 2015/06/24 18:34 點閱 9026 次
雲林縣長李進勇(左)與立委劉建國(右)共同呼籲,希望中央政府重視地方居民生存權與地方政府自治權。(photo by 張振鴻/台灣醒報)
雲林縣長李進勇(左)與立委劉建國(右)共同呼籲,希望中央政府重視地方居民生存權與地方政府自治權。(photo by 張振鴻/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張振鴻台北報導】雲林六輕燃燒生煤許可將於本周日與下周到期,經濟部能源局24日擔心,若7月4日前雲林縣政府依《禁燃生煤自治條例》未展延許可證,會有6部發電機得停機,全台將陷入限電危機。對此,雲林縣縣長李進勇說,禁生煤法的目的並非要六輕關廠,而是要求改用品質較好的煤炭,「依照慣例最後仍會發給許可」。

環保署24日下午將就雲林所通過的《禁燃生煤自治條例》邀請跨部會進行審查。李進勇與劉建國提前上午召開記者會呼籲,中央政府應重視地方居民的生存權,以及地方政府自治立法權。李進勇說,他希望能代表地方政府與雲林縣民出席審查會議並陳述意見,但遭到環保署拒絕。環保署僅表示會議不對外公開。

雲林縣環保局調查,雲林不僅燃煤量高出鄰近縣市10倍,而且由於雲林位於汙染源下風處,以及中央山脈背風區,因此有毒物質容易停留沉澱在縣內。「全國使用5290萬噸生煤,其中六輕使用1303萬噸就占4分之1。」劉建國舉環保署資料表示,禁燃生煤法不只是自治條例,更是自保、自救的條例。

「《地方制度法》有規定,衛生及環境保護事項得為縣市自治範圍。」李進勇表示,《禁燃生煤自治條例》經過一連串草案預告、公聽會、縣議會三讀通過,不僅具有充分民意基礎,也符合各種法律程序,希望中央政府能尊重地方自治權與民意。

至於包括經濟部、能源局及台電公司屢以自治條例將危害全國供電穩定為由,認為牴觸中央管轄權限。李進勇解釋,並非要六輕關廠,僅是要求使用品質較好的煤炭,且在禁生煤部分有給2年緩衝。他也說,六輕的2張許可執照陸續到期,縣府雖然會以新版自治條例標準要求,「但依照慣例,在審查後仍會發給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