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垃圾難清除 墾丁礁岸要開罰

張振鴻 2015/06/02 18:14 點閱 7950 次
海底垃圾多來自於海岸或河面被丟棄的廢棄物。(photo by 環保署提供)
海底垃圾多來自於海岸或河面被丟棄的廢棄物。(photo by 環保署提供)

【台灣醒報記者張振鴻台北報導】進行海上活動如亂丟垃圾,不只會造成海洋生物死亡,還可能被罰30至150萬元。環保署水質保護處處長葉俊宏2日表示,海洋垃圾主要來自陸域海灘或河面被丟棄的廢棄物,尤其是礁岩地形,如墾丁南灣區域特別容易卡垃圾,希望民眾與漁民在進行海上活動時隨手帶回垃圾,否則可依海洋汙染防治法開罰。

環保署2日召開記者會,公布去年海岸淨灘的垃圾清除量,以及今年針對特定港口河岸區的垃圾調查資料,並提出明年相關的補助計畫,盼與地方政府就海岸的海底垃圾進行清除,同時呼籲民眾配合勿隨手丟垃圾。

水保處簡任技正宋欣真指出,去年政府共辦理9,523次淨灘活動,清理垃圾計5,784公噸,另外荒野保護協會響應國際海岸清潔活動,去年9至10月也舉辦18次淨灘,共清除近1公噸的垃圾。而中油公司高雄永安液化天然氣接收港及高雄港去年也進行港區航道的海底浚挖疏浚工程,清出以塑膠、漁網及繩索等的垃圾。

環保署今年針對台南安平港、卑南溪口、蘭陽溪口、淡水河口、墾丁南灣及佳樂水風景區等6處做海底垃圾的調查。「垃圾狀況比預期的好一些,但墾丁南灣及佳樂水明顯較多。」葉俊宏指出,安平港外遊客較少,且有蚵農養殖區,垃圾可能多被蚵農清除,卑南、蘭陽溪與淡水河口位於河流出海口,較輕的垃圾多被沖上岸,但墾丁兩處由於是礁岩地形,容易卡住橡膠管與廢輪胎等大型海底垃圾。

「輕便雨衣在海面載浮載陳,海龜會誤以為是水母而吃下。」葉俊宏呼籲,民眾海釣或漁民捕魚時,切記把所有東西帶回,否則如塑膠袋與飲料罐沉在海底不會腐爛,將對生態造成破壞。葉俊宏說,環保署也會使用衛星照片,就船隻丟棄大型廢棄物多加監控,並可依海洋汙染防治法處30萬元至150萬元的罰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