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室內空氣 政府做2波管理

張振鴻 2015/05/28 19:27 點閱 7548 次
KTV與電影院在內的影音休閒場所,將列入環保署第2波的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名單。(photo by kieran lampert Flickr –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KTV與電影院在內的影音休閒場所,將列入環保署第2波的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名單。(photo by kieran lampert Flickr –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台灣醒報記者張振鴻台北報導】政府不僅管制室外空污,今後對室內空氣品質也要列入管理。環保署28日表示,為配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的規定,已對國內政府機關、商場與大專院所等10類466處場域進行第1波管理,明年第2波將增加文藝、金融與影音休閒等場所,若被檢測出包含PM2.5、PM10與二氧化碳等超標情況,經公告90天後未改善,將處以金額不等的罰鍰。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28日邀請環保署及各部會,就室內品質管理法實施成效進行專案報告。環保署長魏國彥表示,第1波公告管理場域共466處,應設置空氣品質專責人員、撰寫維護管理計畫、辦理定期檢測及配合稽查。第2波將擴大博物館及美術館、金融機構營業場所、電影院及KTV等的檢查,衛福部會著重區域醫院與醫療院所的室內傳染性病原做防護。

【機關應設專責人員】
魏國彥說,空氣品質專責人員可由各機構自行派員受訓,因環保署自102年4月起共開辦144班期的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課程,共有4,615人及格。目前第1波的466家機關中,已有223家完成專責人員的設置,208家申請設置中,緩衝期則到6月30日。

「第2波名單以敏感族群活動場所、民眾聚集量及進出量大的大型場所為優先。」魏國彥指出,包含各級區域醫院、大型百貨、公立歌劇院及表演廳、電影院及視聽歌唱營業所等場域,預計都納入105年1月1日即將公布的名單內。

【醫院避免院內感染】
衛福部醫藥司專門委員劉玉菁說,衛福部已將大型醫療機構的掛號、候診批價、領藥及出入口大廳,和老人福利機構的日常活動場所區域等場合作為第1波管理對象。未來除了擴大範圍至區域醫院外,也會搭配空氣傳染防護措施,採取適當隔離,以避免院內感染。

交通部目前已將台鐵、高鐵、國際機場與台北高雄部分捷運車站加強管制,特別是旅客服務中心及等候大廳等。教育部則已就各級院校的圖書館等大型集會空間進行管理,下一步名單會擴及至私立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