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應減排碳 緊盯台中火力發電廠

張振鴻 2015/05/06 18:22 點閱 7977 次
台中市要求台中火力發電廠1到4號較舊機組,在4年內改用天然氣作為燃料。(photo by盧裕源 on Flickr -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台中市要求台中火力發電廠1到4號較舊機組,在4年內改用天然氣作為燃料。(photo by盧裕源 on Flickr -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台灣醒報記者張振鴻綜合報導】「台中火力發電廠第1到4號機較老舊, 4年內必須改以天然氣作為燃料!」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長洪正中表示,希望4年內減少生煤使用量40%的目標,以配合6縣市宣示減少碳排放的合作。彰化縣則採2階段許可證管制,針對重大污染源逐步禁用生煤。但彰化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執行長楊澤民認為,還是中央的態度最重要。

【要求電力業減碳】
洪正中指出,台中市包含火力發電廠與中龍鋼鐵在內,共有16家業者使用生煤,特別是發電廠占全市82%、中龍占6%。對此,市府要求台中火力發電廠較老舊的1到4號機組在4年內,改以天然氣作為燃料,其他較新的機組則改用高品質、燃燒率較佳的生煤,以達成即將制訂的自治條例中,規定4年內在生煤使用量減少40%的目標。

由於生煤為生產鋼鐵的必須原料,因此台中市暫時已排除對中龍鋼鐵的管制,但洪正中說,仍會要求中龍採行最佳的控管技術,以降低空污排放量。除了以自治條例加以管制外,台中也針對電力與鋼鐵業的空氣汙染排放標準,研擬其他配套措施,就標準的訂定會更加嚴格。不過洪正中也指出,市政府會提供誘因,引導業者使用較為環保、清潔的燃料。

【兩階段禁生煤使用】
「彰化自101年就針對生煤進行管制,未來也將擬定自治條例。」彰化縣環保局空氣品質科科長劉子云表示,會以兩階段的方式禁生煤,首先是要求現有40張許可證的業者對設備進行更新,並選用乾淨的煤原料,逐步替代生煤使用,第2階段則是完全停止核發許可給新業者。

劉子云指出,境內的汽電共生廠雖是取得許可的業者,但確實為較重大的汙染源,縣府每年都會做2次不定期的檢驗。至於另外一家台灣化纖,前年便被檢測到超過排放標準而遭到裁罰,去年已購置新的空污防治設備,狀況就有改善。

「台中火力發電廠和彰化的台灣化纖當然該嚴格管制!」楊澤民雖肯定中部縣市政府的減碳作為,但中市給火力發電廠4年改善時限根本緩不濟急,應該要越快越好。另外他也批評,光只有地方政府擬定自治條例根本不夠,中央政府若以《能源法》救駕,中部縣市的行動可能都白忙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