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專法加速處理 免除慈濟爭議

張振鴻 2015/05/06 15:25 點閱 5433 次
民進黨立委蔡其昌認為,現有法律規定跟不上社會大眾的期待,造成慈濟專款的爭議。(photo by 張振鴻/台灣醒報)
民進黨立委蔡其昌認為,現有法律規定跟不上社會大眾的期待,造成慈濟專款的爭議。(photo by 張振鴻/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張振鴻台北報導】為解決宗教團體善款處理問題,立法院6日籲行政院加速處理《財團法人法草案》與《宗教團體法草案》。法務部與內政部都回應,法案會要求各團體善盡財務揭露的責任。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創會理事長鄭信真則說,肯定政府努力方向,但確實要儘速處理宗教專法。

為解決慈濟基金會善款所引發的爭議,立法院司法委員會6日召開宗教法人歸屬的會議。內政部政務次長陳純敬表示,目前宗教團體有各種不同屬性,對於財務的管理處於多頭馬車的狀態。因此法務部新制定的財團法人法與內政部新研擬的宗教團體法,將可提供宗教團體依照自己屬性,重新登記立案,方便政府管理。對此,鄭信真批評,宗教組織就該全數由宗教團體法管理,否則又是項亂源。

【宗教團體依法登記】
陳純敬指出,未來宗教法人可選擇依宗教團體法轉為宗教法人,或維持現狀繼續適用法部務在民法財團法人的相關規定。根據宗教團體法的規定,年度收支達一定金額者,其財務報告需經會計師簽證後,再提報給主管機關;宗教法人設立登記的財產、孳息與其他所得,不得有分配盈餘的行為;另外,若辦理對外募集財物,除當事人反對外,其餘捐款人的訊息皆應公開揭露,並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宗教團體若依宗教團體法改行登記,法務部樂觀其成。」法務部次長陳明堂
表示,目前宗教團體有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非法人團體等屬性,並非全都適用財團法人法的規定。但未來倘若宗教團體選擇繼續以財團法人的形式登記,法務部就會依照法律的規範,要求各宗教團體做到財務揭露,以符合社會期待。

【立委緩頰慈濟爭議】
蔡其昌質疑內政部動作太慢,並詢問就現有法規規定,慈濟是否違法?陳純敬回應,在宣傳教義的慈濟功德會組織上,並未發現財務管理有所不法。衛福部常務次長許銘能也說:「就勸募部分了解,慈濟慈善基金會也未發現不法事宜。」蔡其昌認為,慈濟爭議癥結點是因為現有法規面的不足,讓慈濟背黑鍋。

「慈濟是公益團體,各項照護人民的動作都比政府快。」立委紀國棟與柯建銘皆緩頰道,政府應加速專法處理,讓慈濟等宗教團體可依法登記、行事,才不會在媒體無限上綱下,受到社會大眾的非議。

「既然都是宗教組織,就該全由宗教團體法來管理,為何可以讓他們自行選擇?」鄭信真表雖肯定政府制定財團法人法與宗教團體法的方向,但並不同意宗教團體可選擇依哪個法登記的措施,他擔心往後將會衍生更複雜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