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工時草案通過 延長工時待決

張振鴻 2015/04/30 14:35 點閱 3947 次
即便藍綠立委一開始唇槍舌戰,但最終仍取得共識,通過勞工工時的草案修正。(photo by 張振鴻/台灣醒報)
即便藍綠立委一開始唇槍舌戰,但最終仍取得共識,通過勞工工時的草案修正。(photo by 張振鴻/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張振鴻台北報導】五一勞動節的40工時禮物很適時!立法院30日通過勞基法30條的修正草案,勞工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但關於延長工時部分的爭議,在朝野立委皆反對政院將46小時增加為54小時的版本下,得等到5月1日的立法院會再進行協商討論。

【政院版v.s.立院版】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30日召開「勞基法30條修正草案」會議,一開始藍綠立委為了是否該結合政院版本,再一起逐條審查而唇槍舌戰,雙方僵持不下。國民黨立委包括王育敏、徐少萍與林鴻池表示,即便今日通過修正條文,也還是得再與政院版協商,何況政院版有多項對勞工更具實質幫助及權益保障的項目,立院版修正條文可以再納入。

台聯黨立委賴振昌和民進黨立委劉建國卻質疑,政院版遲遲未見蹤影,立委本於職責有先提出修正草案的必要性,才能還給勞工一個公道。「既然有共識就一起割稻,送給勞工一個禮物不是很好嗎?」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忍住怒氣呼籲,既然工時調整勢在必行,藍綠兩邊都不要計較。最終,經在場勞動部官員加入討論後,通過每日工時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的修正條文。

【出勤紀錄保存5年】
關於工作時間的相關配套條例,原本民進黨立委陳節如認為,雇主保存員工出勤紀錄無需由現行的1年拉長為5年,有浪費資源的嫌疑。但在劉建國與國民黨立委江惠貞勸說下,同意此項修正條文有助於員工進行各項仲裁,因此通過出勤紀錄必須保存5年。

另外,朝野立委與勞動部也同意由王育敏提出的修正條文,也就是當勞工若有照顧家庭成員的需要,雇主得視情況允許勞工在不變更每日正常工作時數下,有1小時的彈性上下班時間。

【延長工時仍有爭議】
「好不容易爭取到40小時的工時,卻變相在加班時數拉長,根本白忙一場。」林鴻池代表國民黨團表示,絕對不同意政院版將延長工時從現行每月46小時增加為54小時。劉建國也說,民進黨團同樣反對,希望勞動部多加斟酌。

至於明確的工資計算方式、輪班制及休息時間、天災事變的連續工作時間、例假工作的薪資計算與補休時效性等細節條例,經立委討論後,願意在5月1日立法院院會與政院版進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