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法》修法 培養影視從業者

張振鴻 2015/04/27 13:28 點閱 4701 次
《電影法》修法,將鼓勵包含原住民文化在內,各種多元文化電影拍攝的輔導方式。(photo by 賽德克巴萊臉書粉絲頁)
《電影法》修法,將鼓勵包含原住民文化在內,各種多元文化電影拍攝的輔導方式。(photo by 賽德克巴萊臉書粉絲頁)

【台灣醒報記者張振鴻台北報導】為促進發展電影文化產業,立法院27日通過「電影法修正草案」,文化部將設立影視產業園區,以培養更多電影電視從業人員,並將著重各類影視資料的保存,避免重要影視文化消失。國民黨立委孔文吉則呼籲,為推廣原住民、新住民與客家等多元文化,應有更多電影相關作品的產出。

立法院27日召開「電影法修正草案」協調委員會,就多項曾於10日電影法修法公聽會中所討論的事項作進一步討論。草案中仍明訂文化部為中央主管機關,各縣市政府須配合電影相關產業的政策執行,文化部長洪孟啟也承諾,每隔4年會提出「電影政策白皮書」,就發展國產電影以及維護各項影視文化做出說明與未來動向,以供各界參考與監督。

【成立影視產業園區】
民進黨立委黃國書問到,為提供想投入產業的人員免除拍片困難,可在電影產業園區接受培育?洪孟啟回應,電影推廣園區向來是政策的一部份,願成立「電影產業園區」,專責電影發展的類別。但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質疑,文化部此舉是將電視類別排除,未來是否需要增設電視發展園區來分散資源?經多方討論,決定將電視納入,成立「影視產業園區」。

「電影對於保護與宣傳文化有相當大的助益,要多加利用。」國民黨立委孔文吉強調,應透過電影來推廣原住民文化。民進黨立委鄭麗君也說,除了原住民外,新住民也是國內近年人口數快速成長的族群,應納入推廣範圍。針對多方說法,洪孟啟表示,台灣存在多個族群,不該只考慮原住民與新住民。最終拍板定案,以培育「多元文化電影」為主,連同客家與閩南文化也成為推廣方向。

【影視資料妥善保存】
管碧玲指出,國內應重視電影資產的整理、修復、保存、流通與推廣,將重要影視檔案予以系統化地建立資料庫。民進黨立委何欣純也說,影視資料保存的精神應特別列入修正法條中。對此,文化部回應,未來將會結合影視推廣園區,就各類影視歷史檔案統一管理。

至於時常出現爭議的國片輔導金,立委與文化部仍一致認為有其必要性,而予以保留,但未來會嚴格定義國片補助資格,包括電影資金來源、演員比例與工作人員等比例,都會做出更明確的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