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薪三法 賴士葆:最快本週四通過

鄭國強 2015/04/20 18:05 點閱 4154 次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賴士葆受訪時說,企業擔憂的是協商過程,加薪三法部分條文最快本週四過關。(photo by 林上裕/台灣醒報)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賴士葆受訪時說,企業擔憂的是協商過程,加薪三法部分條文最快本週四過關。(photo by 林上裕/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鄭國強台北報導】17日三讀闖關失敗的加薪三法交付協商,原本傳出需要進入一個月協商期,20日上午卻出現大轉折,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賴士葆受訪時表示,「最快可能本週四過關」!盧秀燕也樂觀其成的說「加薪三法規定得很寬鬆,加多少交給資方和勞方代表自己去談。」

所謂加薪三法是指《公司法》第235條、工廠法第40條、勞基法第29條,修法方向一致要求企業當年度若有盈餘,應給工人獎金或者分配盈餘,在藍委力推、綠委不擋的情況之下,本以為將順利過關,誰知上週工商團體接連拜會立法院長王金平、行政院長毛治國之後,週五17日法案就被擋下。

全國工業總會理事長許勝雄堅決反對「加薪法」,並表示若通過「加薪法」將瓦解公司的治理能力,使企業無法永續發展,他以公司治理精神強調,加薪是董事會、股東大會的職權,政府不能用法令干涉企業運作。自上週闖關失敗後,外界認為各界至少協商一個月後才有機會過關。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賴士葆在20日接受採訪時突然表示:「最快本週四部分條文就會過關。」他也表示,雖然修法中未強制分紅或獎金的比率,也沒有規定金額,完全交給勞資雙方去協商,但工商團體擔憂的是「勞工代表那麼多,不知道找哪一方才算數。」經與工商團體溝通後,本週四可望有部分條文通過。

「公司賺錢,把盈餘分配給出資的股東是應該的,那麼分配給出勞力的員工當然也是應該的。」立法委員盧秀燕則表示,加薪三法規定得很寬鬆,只要求企業有盈餘時,才把盈餘和員工共享,不限制共享比率、不限制共享的金額,交由公司經營者與勞工共同協商,「修法只是把這個過程給制度化,並沒有強迫企業主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