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必須避讓的車輛中,新增了「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photo by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
【台灣醒報記者鄭宇晴台北報導】救護車鳴笛要讓路!為了阻止駕駛惡意阻擋救護車或消防車,立法院交通委員會8日通過修正草案,未來若沒有立即避讓救護車,可能得繳罰鍰新台幣3600元,甚至吊銷駕照。此外,行人擅闖平交道的罰鍰也由新台幣1200元增至2400元。
近年來,幾乎每3個月就會爆出一則救護車遭阻擋的事件,有些為惡意阻擋,有些則為民眾「聽嘸」救護車鳴笛而「不小心」擋到。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8日迅速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民眾以前若不立即避讓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等緊急車輛,將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照3個月。
而8日修改的條文,將罰鍰提高至3600元,並直接吊銷執照。跟在緊急車輛後急駛,則罰鍰600元到1800元。此外,該避讓的緊急車輛也新增了「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呼籲用路人注意。
修正草案也將行人擅闖平交道的罰鍰,由原本1200元加倍到2400元,希望能阻止民眾因搶快導致的列車事故發生。立委楊麗環指出,行人擅闖平交道不只危害自己安全,還可能影響到火車上的乘客,有必要提高罰款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