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方家敏綜合報導】強暴犯沒恥度,但新聞有尺度。發生於2012年,印度駭人聽聞的女大生巴士姦殺案引起全球關注,紀錄片《印度的女兒》製作團隊近日訪問巴士性侵案的兇嫌,揭露印度男性對女性難以消弭的歧見。原訂於5日在印度與全球多國公開播映,但印度政府卻以內容對女性有強烈貶抑為由禁播,遭到製作團隊與國會部分議員反對。
《印度的女兒》是由屢次獲獎的英國製作團隊收錄2012年印度巴士姦殺案兇嫌自白所匯集而成的紀錄片,片中兇嫌認為被害女性是「自找的」,甚至說出「只要她乖乖被性侵,我們就不會殺她」、「若一名女性被性侵,那她應該檢討,並負起全責」這樣的話。印度內政部長辛格認為,此影片內容強烈貶抑女性,甚至剝奪女性尊嚴,因此禁止在國內播映,也不允許任何組織將其作為商業用途。
《半島電視台》報導,紀錄片製作者伍德溫對此表示遺憾,她認為禁播並不能解決問題,且有損言論自由和人權核心價值。伍德溫並質疑,她的製作團隊擁有獄方和內政部共同核發的許可,讓他們拍攝並公開播放,但辛格卻質疑他們違反程序。印度議會內也爆發激辯,有議員認為,政府不願對外公開該影片,是意圖逃避國內性侵案件氾濫與女性暴力嚴重的問題。
英國《獨立報》指出,事實上該嫌犯對女性的歧見也存在於印度數千萬名男性的心中,對他們來說,只要穿著不得體、晚上9點後未歸、前往酒吧、單獨外出等,都違反女性應遵守的「本分」,未遵守者就必須「自行為後果負責」。
就連不少行政首長和宗教領袖,至今仍公開表示女性的自由應被限制。2008年一名女記者加班到午夜,卻在開車返家途中遭射殺,當時新德里的首長就將責任歸咎於女記者的晚歸;2009年卡納達克邦的右翼領袖也說,應該要禁止男女在公開場合牽手的「陋習」。許多民眾在耳濡目染下接受這樣的訊息,以致女性遭暴力相向的情況始終難以根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