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漫遊收費低 NCC著手調查

陳彥驊 2015/01/21 15:37 點閱 3665 次
亞太電信以漫遊台灣大哥大網路的方式來提供4G服務,對此NCC認定資費有爭議,並將會舉辦聽證會釐清。〈photo by 陳彥驊/台灣醒報〉
亞太電信以漫遊台灣大哥大網路的方式來提供4G服務,對此NCC認定資費有爭議,並將會舉辦聽證會釐清。〈photo by 陳彥驊/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陳彥驊台北報導】電信資費爭議再起,亞太電信與台灣大哥大的4G策略聯盟資費啟人疑竇!立法院交通委員會21日邀請NCC主委石世豪進行專案報告,面對立委質疑業者共用平台提供4G漫遊服務,但收費有不公的疑慮,石世豪回應,漫遊成本高,但亞太的資費卻相當低,可能已違反《公平交易法》。NCC已著手調查,並將舉辦具法律效力的聽證會。

立委李昆澤表示,亞太電信漫遊是透過台灣大哥大的網路來提供服務,而台哥大4G上網吃到飽費率為新台幣1399元,但亞太只要898元,明顯有收費落差。石世豪解釋,需審視亞太電信是否有按照「事業計畫書」建設,且因牽涉《行動寬頻管理規則》,是否有違反《電信法》以及《公平法》,將舉行聽證會蒐集各方意見。

根據《電信法》規定,電信業者需自建網路,但在服務無法觸及的地方,可與當地的電信業者合作提供。石世豪說,若因自有網路服務不足,而大量借用他人網路,商業成本應會增高,但亞太資費卻反而比較低,很可能已違反《公平交易法》中第24條「其他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對此,NCC已著手調查。

而對於台灣大哥大用戶的權益維護問題,石世豪表示,基地台建設數量、進程及服務品質都有載明在業者的事業計畫書,若電信業者偏離計畫書而影響消費者權益,NCC將能開出罰則。石世豪強調,4G業者間漫遊、借用彼此服務的行為,雖無法令限制,但業者的漫遊形式仍需獲得許可。且亞太電信漫遊台灣大哥大網路的情形,在《電信法》上確實有爭議。

在此之前,NCC已經3年多未針對業者間經營、合併爭議舉辦具備正式法律效力的聽證會。而上一次舉辦的聽證會,是在2011年9月6日針對旺旺中時集團併購中嘉網路案。而這次的亞太電信與台灣大哥大漫遊聽證會,將會在2月公告,最快3月底就會正式登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