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環利率新規定 不得超過15%

鍾旭昶 2015/01/14 16:20 點閱 5982 次
立法院14日通過銀行法條文修正草案,信用卡、現金卡循環利率大降至15%,銀行預估受惠90萬人,最快在總統公布後半年內實施。(Photo by Matt_Weibo on Flickr -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立法院14日通過銀行法條文修正草案,信用卡、現金卡循環利率大降至15%,銀行預估受惠90萬人,最快在總統公布後半年內實施。(Photo by Matt_Weibo on Flickr -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台灣醒報記者鍾旭昶台北報導】立法院14日審查通過銀行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通過信用卡、現金卡循環利率不得超過15%。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為兼顧低利率現狀,和利率過高造成的卡債風暴等社會問題,此案將在立院三讀通過後,總統公布半年後實施。

曾銘宗14日在銀行法部分條文修正會議上表示,台灣的定期存款利率僅1%左右,信用卡循環利率卻居高不下,至今仍沿用民國18年規定的20%,由於循環利息不段累積,加上各種巧立名目的違約金、手續費,持卡人無力償還下,另辦卡以債養債,嚴重損害持卡人債信,甚至加重家庭生活重擔,導致因債自殺,衍生嚴重社會問題。

曾銘宗指出,歐美日發卡機構的實際放款利率基於社會責任,以及成本分析,信用卡貸款利率多在13%至16%之間,而日本的現金卡貸款利率則在10%左右,均遠低於各國法定利率上限規定,相較之下,國內雙卡利率多介在19%至20%之間顯然偏高。

根據金管會資料,截至102年10月止,計有36家信用卡發卡機構,流通卡數約3,630萬張,循環信用餘額約新台幣1,202億元,另外有18家金融機構辦理現金卡業務,已動用額度卡數約45萬張,整體現金卡放款餘額約302億元。

銀行界預估,目前信用卡、現金卡持有人約90萬左右,利率降至15%,銀行會短收4至5億元。

立委陳根德提議,信用卡循環利率應定在12%,他說,銀行賺走弱勢團體300多億元,行政部門應在弱勢立場著想。立委李應元也呼應,去年金融業獲利豐碩,政府應適當調降利率,以符合社會經濟現狀。

立委賴士葆受訪表示,信用卡循環利率若降太低,沒有利潤,銀行就可能考慮不會推行這業務,而今天降至15%,降幅達25%,「是相當大的突破」,但對於修正結果,他予以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