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王承中台北報導】「電價回饋,平均每戶可抵免750元的電費。」經濟部長鄧振中18日同意電價公式與電價回饋脫鉤,且回饋的對象將排除大戶,以家庭用戶及商家為主。他表示,若立法院儘速通過回饋方案,全國1200萬用戶及商家將可在下期的電費單進行抵免。
鄧振中表示,為避免補貼用電大戶,電價回饋給目前傾向家庭用戶與商家,對象也包含在民國101年、102年兩階段電價調整方案中,民生用電在330度及500度以下電價未調漲的用戶,希望能照顧到弱勢族群,他說,一旦立院決定電價回饋方案,就可以在下期的電價單內扣除,希望讓民眾有感。
台電董事長黃重球指出,目前台電的回饋方案有2,一是以台電提供的90億盈餘,平分給全台1291萬用戶及商家,平均每戶可獲得約750元的回饋,二是按用電度數來回饋,一般家庭用戶以700度為上限,而商家則以1500度為上限。他表示,回饋不會以兌現的方式進行,而是直接從電費單中扣除。鄧振中表示,經濟部目前傾向第1個回饋方案。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18日審議台電新版的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不少立委要求台電將為彌補虧損而加入公式中的重建成本刪去,不容無效率經營無端轉嫁給全民負擔。立委丁守中指出,台電今年轉虧為盈,且電價計算公式中以包含折舊、維護、其他營業費用等費用,為什麼還要有重建成本,可以拿掉嗎?
立委黃昭順堅持台電一定要拿掉重建成本,立委黃偉傑表示,台電為釐清虧損原因就籠統以重建成本的名目,將虧損轉嫁給全民,非常不合理,電價計算公式應將重建成本刪除。
對此,鄧振中及黃重球都表示,可以討論。而鄧振中更直言,關於重建成本的部分,會從電價計算公式中拿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