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Economist 經濟學人
America's police on trial 佛格森命案後 美國警察制度受質疑
http://www.economist.com/news/leaders/21636033-united-states-needs-overhaul-its-law-enforcement-system-americas-police-trial
美國近來有2起警察執法過當命案,造成民怨沸騰,也顯示美國警察體系的弊病如美國成年人口有1%被關在牢裡,是其他先進國家的5倍;黑人成年男子每3人就有1人曾被收押;警察局裝備不只警棍、手槍,更有手榴彈、裝甲車等軍用設施。
其中一項是美國警察「先開槍」原則,去年書面記載有458人成為警察的槍下亡魂,相較之下,英國威爾斯地區一整年度零紀錄。但這背後原因牽涉美國的擁槍比率高,全國有3億支槍在市面上流動。2014年有46位警察值勤時中槍死亡,去年則有5萬2千名警察中槍受傷。槍枝問題恐怕短時間內難以解決,但應有辦法減少警察執法暴力。
首先是提升透明度,包括推廣警用貼身攝影機,以及強制規定地方警察如實稟告每年誤殺的平民。接下來是究責制度,若要起訴地方員警,需仰賴地方檢察官或地方大陪審團,但檢察官續任需獲得警察工會支持,平時也必須與警方密切合作,加上陪審團拿到的證據由檢察官提供,中間的利益糾葛導致警察被起訴的機率低,因此必須從外部引入獨立單位調查,才能更有效的落實究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