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陳彥驊台北報導】不想投票、對政治冷感,可能是因為國人只剩4分之1的公民參政權。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劉俊秀表示,我國憲法賦予人民參與政治的4權中,由於門檻過高,除了「選舉」權外都窒礙難行。而僅能在選舉時參與政治,讓多數民眾長期對政治冷感,選民投票時仍常以人情做考量,也讓無良政客有機會擁有執政權。
台灣教授協會、環保團體、會議革新團體等多個社運團體,成立「自救會選區優質縣市議員候選人」推舉聯盟,盼藉著推舉該區優質縣市議員候選人,在29日9合1大選中,供民眾選擇候選人做參考,並改變地方的爭議問題。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劉俊秀認為,除了選舉權外,「罷免」、「創制」及「複決」權都因門檻過高,幾乎無法實行。如核四公投案,環團幾經奔波、耗費長時間集齊的12萬份公投書,被公審會輕易否決。而《選罷法》的高門檻,候選人當選後對議題不聞不問、胡亂作為的現象,選民只能概括承受。
「自救會選區優質縣市議員候選人」推舉聯盟舉例,苗栗縣在野黨的席次僅有10%,顯示該縣的政府權力制衡機制失能。且全台各縣市執政黨取得執政權後,多數議會席次仍由相同政黨贏取,顯示政府制衡機制失能的現象在全台普遍上演。
議會革新聯盟召集人梁文韜表示,多年來他在全台各地觀察到,在選民多以人情選擇候選人的情況下,造成各地議會因在野席次不足,難監督施政。民眾未被壓迫時,常認為議題與自身無關而袖手旁觀,但當波及到自身才驚覺,當初支持的「門神」竟在打壓人民,卻無可奈何。
梁文韜並說,選民必須將「人情政治」轉換成「公民政治」,客觀衡量候選人的能力及背景,才能讓台灣民主真正實行。呼籲民眾選擇對地方真正有貢獻的候選人,不因人情、地方派系等因素,而持續支持無視民意的候選人,使台灣的公民意識向前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