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債權優先考量 行政院拍板

王承中 2014/11/06 14:57 點閱 3298 次
行政院6日拍板通過勞動部的「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勞動部長陳雄文表示,勞工的債權將提高到第一順位。〈photo by 檔案照片/台灣醒報〉
行政院6日拍板通過勞動部的「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勞動部長陳雄文表示,勞工的債權將提高到第一順位。〈photo by 檔案照片/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王承中台北報導】「勞工債權將可提升至第一順位!」勞動部長陳雄文6日針對行政院通過的「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做出表示,他說,未來的關廠企業資產法拍後,除銀行抵押權外,法院也將先考量勞工債權,再分配拍賣所得,如此有助於勞工爭取被積欠的工資、資遣費及退休金。

行政院6日拍板通過勞動部擬具的「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江宜樺表示,近年來發生多起關廠歇業與大量解僱勞工的案件,引發勞工退休金與資遣費求償無門的勞資爭議,經勞動部的協調處理,已初步得到良好的結果。

陳雄文表示,本次勞基法部分條文的修正案,最關鍵的部分就是在第28條,簡單的說就是勞工在面臨突遭雇主關廠歇業時,常會領不到工資、資遣費及退休金。在工資的部分,墊償基金最多可墊償勞工被積欠的6個月薪資,但由於大部分的勞工並不會在無薪資的狀況下,還持續工作6個月。根據過去墊償紀錄顯示,平均墊償的薪資大約是3個多月。

針對資遣費與退休金的部分,陳雄文指出,公司將資產抵押來融資,歇業後,資產通常被銀行扣押法拍,由於債權順序,拍賣所得大多交還銀行,分給勞工的金額只是杯水車薪。但在28條修正後,勞工被積欠的工資、退休金及資遣費的債權將提高到與銀行抵押權相同的第一順位,有助於法院在分配拍賣所得時,同步考量勞工的債權,再進行後續金額分配。

但是陳雄文強調,提高勞工債權,不會降低銀行貸款給企業融資的意願,他指出,根據勞動部統計,全國738萬名適用勞基法的勞工,已有597萬人選擇勞退新制,退休金來源是雇主每月提撥退休金到勞工帳戶,因此新制的勞工面對公司突然倒閉的情況時,不會拿不到退休金,因為退休金帳戶自始至終都在勞工的手中。

而另外,針對141萬仍選用舊制的勞工,勞動部也正展開調查,陳雄文表示,由於舊制雖然沒有保障,但所能領取的退休金比新制高,因此有75萬名受雇於公營事業及經營正常的上市櫃公司的勞工,不願意改為新制。

陳雄文指出,目前還有疑慮的是有66萬名勞工受雇於16萬家中小企業,對此,勞動部已針對這些中小企業進行勞工退休準備金的清查,目前已清查完畢13萬家,預計在明年清查完畢,將可解決企業對舊制退休金準備不足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