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修法朝野質疑 將開公聽會

陳彥驊 2014/10/22 20:47 點閱 3175 次
朝野立委及環團都對《水土保持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都表示質疑,擔心水庫集水區將會因為修法後而縮小,進而影響國民用水。〈photo by Wikipedia〉
朝野立委及環團都對《水土保持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都表示質疑,擔心水庫集水區將會因為修法後而縮小,進而影響國民用水。〈photo by Wikipedia〉

【台灣醒報記者陳彥驊台北報導】不斷引發各界爭議下,《水土保持法》修法決喊停。立法院經濟委員會22日審查《水土保持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朝野立委質詢農委會副主委胡興華時,都對此修法表示不滿。環團對此也表達抗議,認為政府圖利財團,呼籲朝野重視。因修法涉及水資源保育等重大議題,最後決議由農委會召開公聽會及座談會,尋求修法共識。

本次修法將廢除原來《水土保持法》中的第16條,「水庫集水區」納入「特定水土保持區」的規定,將以「水庫集水區內需特別保護者」取代。第19條中水庫集水區內「禁止任何開發行為」,也將以第12條的4項例子做規範,如禁止「農、林、漁、牧之開發利用」、「探礦及採礦或設置有關附屬設施」等。

環團認為,修法後水庫集水區「特定水土保持區」僅剩16%,約84%的水庫集水區、170萬公頃的面積將被開發。且地方政府將有權力廢止「特定水土保持區」,目前已畫定的白河、烏山頭水庫未來都可能被廢止。且第16及19條的修法,都可能容許執意開發的人有漏洞可鑽,並表示原來的《水土保持法》已具保護功能,不需再修法。

國民黨立委丁守中則質疑,包括食安法等各種法規在修法上都是從嚴修法,《水土保持法》為何朝放寬的方向做修法,認為這樣修法對水土保持毫無幫助,且水庫周邊法令限制的放寬也必須更加嚴謹。台聯黨籍立委賴振昌也認為,這次要修的《水土保持法》第20條,原來規定水庫外至少要有50公尺的保護帶,是為了避免污染水源,但也在修法中被取消了,質疑未來國人飲水品質將下降。

農委會副主委胡興華回應,修法比原先的法令更加嚴謹,且將不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分別劃定公告,將來會有更好的管理,應重新界定全台水庫集水區,真正需要保護的地區再劃入特定水保區。但被問及修法後,將影響全台保護區面積的大小時,胡興華卻無法回答。

最後委員會決定暫緩審議,並通過親民黨籍立委陳怡潔等人的臨時提案,請農委會邀集專家、學者及環保團體召開公聽會及座談會,尋求修法共識,以解決目前各界擔憂水保法修法後,將開放範圍過大而產生的各種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