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是一個餿水油回收後的流向,食藥署、經濟部、環保署就回答得「零零落落」,於是立委及民團就開始臭罵政府「卸責」、「踢皮球」,然後為了弭平「民怨」,行政院會也再度通過《食管法》修正草案,全面提高針對黑心食品業者的罰鍰與刑責。
坦白說,關於「政府應加強橫向溝通」及「落實食品源頭管控」的建言,最近好像有點多,但感覺很不具體,畢竟行政院每個禮拜在開會,難道都開假的嗎?
消基會雷立芬秘書長今天提出1個蠻有趣的觀點,她說這次害慘一卡車食品業及餐飲業者的「全統香豬油」,由於消費者實在很難舉證說吃了導致健康受損,所以很可能空有重法,卻罰不到始作俑者強冠公司。
這類涉及「攙偽假冒」的黑心業者,很可能都有類似狀況,用《刑法》的詐欺罪論處,是方法之一,未來《食管法》修法後罰則再度提高,過去行政罰「一事不兩罰」的問題現在好像也解決了;但雷老師又提了另一個辦法,就是比照《刑法》第193條的概念,來處理食安問題。
《刑法》第193條是這樣的:「承攬工程人或監工人於營造或拆卸建築物時,違背建築術成規,致生公共危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
雷老師解釋,強冠向地下工廠買餿水油、從香港進口飼料油來混充食用油,就是「違背食品製造的成規」,不用真的吃死人,就可以提告了,這個觀點可不可以實行是一回事,但總之消基會是真的蠻認真在想辦法的。
最近另一個不斷拋出改善食安建議的,是義美的高志明老總。感覺他好像是很聰明的人,因為跟柯P一樣,講話會一直「跳接」。他雖然有時候會打屁一下,但今天倒也點出兩個問題:第一,現在摻在食品裡的鬼東西,已經超乎想像了,比方說政府現在檢驗9種塑化劑,但塑化劑有60幾種,誰知道哪天會不會又有其他的被摻進食品呢?
第二,食品有問題的源頭,是因為莫名其妙的環境荷爾蒙愈來愈多,才會出現大家吃多老了得癌症的講法。但這些問題,絕對不是食品科學背景的人就能解決得了,雖然他說台大有95%的科系都跟食安問題有關是誇張了點,但讓生醫、公衛、化工、環境等背景的人都跳進來才有辦法解決,倒也挺有道理。
說也奇怪,義美之前也有小泡芙原料過期的「前科」,但最近都沒「中標」,好像就變成食品界的燈塔一樣,但強冠為什麼會造成類似「誅九族」的效應呢?就是因為他信譽好、產品品質佳,也都長期配合政府稽查,也就是當模範生欺騙全班的時候,大家都會覺得「很受傷」一樣。
希望義美都不要出事啦!因為我也有吃啊!然後還是要稱讚雷老師,因為她很坦白的說,管理食安不可能完全靠「業者自律」,因為「義美自我檢驗做得再好,還是可能球員兼裁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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