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林寺收不到錢 告河南管委會

陳彥驊 2014/09/25 20:54 點閱 2878 次
少林寺提告嵩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認為管委會積欠5千多萬門票收入。〈photo by tak.wing on Flickr-used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少林寺提告嵩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認為管委會積欠5千多萬門票收入。〈photo by tak.wing on Flickr-used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台灣醒報記者陳彥驊綜合報導】「少林寺門票收入的70%去哪了?」9月20日上午,在河南嵩山少林寺塔林圍欄外,幾名穿著僧衣的男子拉著橫幅,要求嵩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回應,少林寺認為管委會從2011年1月到2013年10月,共拖欠寺方將近5千萬人民幣的門票收入,於去年11月向法院提起訴訟。

雙方在2009年12月30日,簽訂協議書約定,甲方管委會統一管理嵩山少林景區門票的經營業務,按照少林風景區票面價格每人次100元人民幣實行分配,乙方少林寺分得每人次30元,甲方需按照協議每月支付給少林寺。

少林寺在訴狀中強調,管委會積欠少林寺的門票費2011年1千3百多萬,2012年則有1千4百多萬,2013年1月至10月為2千1百多萬,加上2百多萬違約金,總計5千多萬。

管委會方面的計算,2009年到2013年少林寺共實得門票收入1億4千多萬元,而根據少林風景區的政策,共67萬人次,少林寺都不會得到得到門票收入,半價票的人次,也應減半為15元據統計,享受半價票者,總共84萬人。

少林寺方面認為沒必要調解,門票收入分成是少林寺最重要的收入來源,也是少林寺維繫日常僧眾生活支出、開展佛事活動、保護千年古寺、弘揚和發展少林文化的經費保障。管委會官員表示,雙方沒有對話的基礎,政策性免票以及半價票,政府都有明文規定「我們沒有收到錢,怎麼和少林寺分?」,否認積欠少林寺4、5千萬的門票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