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 管理鬆懈難卸責

李武忠 / 大學兼任教授 2014/09/10 10:02 點閱 2007 次

每次一出事,總會看到涉案大廠高層出來喊冤辯稱是誤用(為何不提為何會誤用﹖)好像他們也是無辜受害者。事實上,食品公司在進行原物料採購時,都有標準作業流程,採用與否需經過高層核可,主管不可能不知情。一旦東窗事發,對公司聲譽影響深遠、茲事體大,是絕對需要決策高層拍板定案的。

這些沒有良心的大廠商為了貪圖降低成本、提高公司利潤,採用劣質品混充良品來販售,他們為取得消費者信賴,也會多方設法取得政府官方認可的優質廠商,社會大眾不能輕易相信這些人在媒體前所流下的鱷魚眼淚。關廠倒閉接受重懲是這些黑心廠商所必須付出的代價,有慘痛的教訓才不會再犯,不能期待無良商人自律。

【民眾失去信心】
食安事件一再發生,政府部門把關不力難辭其咎。此次,官員不但未主動究責,還找來學者護航,只檢驗極少數檢體,就急著對外撇責表示「即便原料油品質不佳,精煉過的豬油成品沒問題」,身為主管官署食衛署的署長對大財團的態度,更是前倨後恭,非常沒有格調,讓老百姓對政府執政能力徹底失去信心。

過去為了緩和民眾對食品安全把關不利的指責,官方特別成立食品藥物管理署,但為何國內食品安全問題依然層出不窮?官方處理黑心食品,無論是事前的預防,還是事後的追蹤處理,多流於形式,民眾還是身陷在食安恐慌中。如何透過制度規範以及提高相關罰責,恐怕是國人在面對此次地溝油風暴必須要認真思考的問題。

【實行溯源制及重罰】
為此,除了徹底檢討GMP、CAS 等認證缺失外,應該儘速推動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針對食品從生產、加工、包裝、運輸,再到銷售整個流程,進行全程記錄與監管,並將這些資訊上傳到公眾資訊平台,透過實際操作的管控,從生產源頭來消除安全隱憂;同時對危害大眾食品安全的累犯,視情節輕重,不排除處以無期徒刑等重罪,以收遏止之效。

除了執行力外,再好的制度與規範,更需要良心。一如「食」字是由人+良所組成,面對食安問題國人不能只是無奈接受官方制式回應,而任由食安事件一再發生,應該強烈要求無能官員立即下台,別再尸位素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