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科技喊冤 金管會認無關專法

賴義中 2014/08/28 19:18 點閱 3851 次
數字科技遭訴,總經理吳聰賢28日表示,絕無吸金情事。(photo by 網路截圖)
數字科技遭訴,總經理吳聰賢28日表示,絕無吸金情事。(photo by 網路截圖)

【台灣醒報記者賴義中綜合報導】數字科技涉嫌以虛擬貨幣「吸金」186億元,總經理吳聰賢28日出面表示,金管會以電子票證條例適用虛擬寶物的第3方支付平台,並不恰當,盼主管單位儘速推動專法,勿再套用過時法律。不過,金管會則表示,數字科技是因未申請電子票證違法,無關第3方支付專法。

遭起訴的董事長廖世芳、吳聰賢偕同律師周良貞,28日在櫃買中心召開記者會。吳聰賢表示,網路交易代收模式在國外行之有年,如eBay旗下的Paypal、淘寶網的支付寶,均屬第3方支付平台,為中國、美國網路交易注入活水,在國內卻被稱為「吸金」,他深感遺憾。

【數字:代收為安全】
針對媒體報導吸金186億,吳聰賢大喊冤枉,指該筆金額是於2009年1月至2013年3月間,8591網站會員所匯入的全部交易款項金額,數字科技將所有款項轉付給指定交易人,並未獲取不當利益。他說,第3方支付是出於安全考量,在國外從無人受害,「何來吸金之有?」

由於傳出重大利空,數字科技股價跌停鎖死至365.5元,跌停委賣張數逾800張,拖累遊戲類股慘跌。自2007年起設立的8591寶物交易網,發行與新台幣等值的虛擬貨幣「T幣」,玩家可透過第3方支付形式,交易虛擬寶物、帳號和點數,8591則代收6%的手續費。

由於第3方支付專法未定,數字科技去年就曾因8591有「偷跑」嫌移,遭檢調搜索。新北地檢署此次認定,數字科技自2009年起,未報核金管會即繼續發行「T幣」,直至去年2月金管會發函通知後,才將線上金流業務交給玉山銀行處理。檢方估算,數字科技違法賺取186億元,並以此起訴廖、吳等3人。

【金管會:無關專法】
數字科技喊冤,獲PChome董事長詹宏志聲援。詹宏志表示,電子票證條例已是落伍法令,數字科技只是走在法律之前,他深感同情。不過,金管會則表示,數字科技未申請票證及經核准,即擅自從事儲值業務,違反電子票證管理條例,無關第3方支付專法。

台北市消費者電子商務協會辦公室主任葛孟堯受訪時表示,現行法律規定,業者若欲經營第3方支付平台,必須與銀行業合作,否則即會遭金管會警告,如國內開第3方支付風氣之先的3家科技公司「紅藍綠」(紅陽、藍新、綠見),即被迫轉型和銀行結合。雅虎、支付連、歐付寶等平台,也是循此模式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