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試兩用前提 特招由地方辦理

范捷茵 2014/08/17 20:53 點閱 2583 次
台北市長郝龍斌17日表示,教育部與各縣市以達成「一試兩用」為大前提,但是細部如何運用會考成績,仍有待各招生區商討。(photo by 范捷茵/台灣醒報)
台北市長郝龍斌17日表示,教育部與各縣市以達成「一試兩用」為大前提,但是細部如何運用會考成績,仍有待各招生區商討。(photo by 范捷茵/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范捷茵台北報導】12年國教會考成績怎麼用?特招到底要不要續辦?教育部長吳思華17日與縣市首長召開會議,會後達成3項共識,特招由地方辦理、一試兩用為大前提、分發可先特後免。

12年國教爭議不斷,行政院副院長毛治國與教育部長吳思華17日與各縣市首長會面,假日加班商討各項爭議。教育部長吳思華會後表示,經過3個多小時討論,各區達成3項共識,希望在「改變最小」的前提下,做小幅度修正。

首先,吳思華說,104年是否繼續辦理特招,尊重各區決定,如同今年15個招生區一樣,可以有7處自主辦理、其他區可因地制宜。

再者,針對會考成績如何運用,會後記者會上台北市長郝龍斌回應,與會人士達成「一試兩用」的大前提,但關於細部如何實施,各地區還需徵詢地方意見,並未達成共識。教育部方面希望「會考當門檻,再考加權科目」,台中主張「一試兩用、加權計分」,而台北市提出「增加標示、加權計分」,或「會考非選題如英文聽力部分,作為分發依據」,吳思華承諾,會在「最短時間內確定」。

最後吳思華說,由於今年分發過程太長,造成學生與家長身心壓力極大,因此「先特後免只牽涉分發技術問題,目的要讓學生在最短時間內就定位,因此讓每區自主安排,」也就是授權地方決定特招與免試的分發順序。

提出「先特後免」的台北市決議,若明年會考結束,同時開放免試與特招登記,希望先公布特招分發名單、再辦理免試分發。郝龍斌解釋,分發先特後免屬於「分發技術問題」,並非「先辦理特招考試」,並沒有違反《高級中等教育法》規定,。

教育部次長林淑真認為,「先免後特」符合國教精神,若「先特後免」則涉及法律修正,需先取得大家的共識。但只要符合12年國教精神,能縮短時程並符合《高級中等教育法》,都歡迎各區提出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