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化提6.5億專戶 尚未開始發放

方家敏 2014/08/11 19:03 點閱 2927 次
疑似為高雄氣爆案件禍首的李長榮化工11日通過董事會決議,正式開設6.5億的備償專戶。(photo by方正/國防部)
疑似為高雄氣爆案件禍首的李長榮化工11日通過董事會決議,正式開設6.5億的備償專戶。(photo by方正/國防部)

【台灣醒報記者方家敏綜合報導】疑似為高雄氣爆案件禍首的李長榮化工11日通過董事會決議,開設6.5億的備償專戶。其中1.5億將聯繫災民,提供其醫療給付與生活扶助;剩下5億將等責任歸屬確定後將用作災民補償與重建。此外,行政院也與地方達成共識,由中央出16億、地方出3億,共19億元,完成道路復健工程。之後高市府也將代位求償,為災戶爭取國賠。

【榮化開設備償專戶】
李長榮化工日前被高市府聲請假扣押19億資產。榮化為表負責,將在中國信託開設「備償專戶」,先行提存6.5億元,作為高雄氣爆事件受害災民後續處理基金,預計12日入帳。榮化協理魏正誠表示,其中5億元將做為確認責任歸屬後的災損、民眾傷亡等賠償,若有不足會再提撥;另外1.5億則是現階段由榮化主動聯繫災民,提供受傷者醫療給付與生活扶助。

目前榮化擔心,高雄市政府動作頻頻,既提出假扣押又要求榮化停工,若公司營運無法正常,可能也無法提出足夠的賠償,反損害災民利益。魏正誠說。「目前的災民處理基金只個是初步構想,我們會盡最大能力予以災民補償。」

行政院日前也和地方達成共識,在19億元的道路重建經費中,將由高雄市先支出3億元災害準備金,不足的16億元將根據實際發包結果由中央全數支應,整體復建工程將分8個標案,同時發包。

【高市府代位求償】
行政院建議,高市府可依據《國賠法》第3條「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和第9條「以該公共設施之設置或管理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申請國賠。而日前行政院特別通過《國家賠償法》的修法,擴大適用範圍,新修定的「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之定義,申請國賠。不僅損傷人命,只要有財物損失也可求償,獲賠機率高。

但由於國賠涉及氣爆責任歸屬,而管線管理者為高雄市政府,因此若高市府依照國賠法替災民代位求償,高市府擔憂被外界認定有疏失,因此傾向透過《犯罪被害者保護法》,由檢方代位求償。但受補償者僅限死者親屬或重傷者,且補償額度有限制,因此在檢方為確認氣爆發生原因前,難以啟動補償程序。

高雄市政府現階段除依法撥出600萬元的死者慰問金,也協助災民安置,並負擔額外的水電開銷。民眾捐款專戶近30億元的善款則將用於生活扶助、就學、就醫、屋損補助等,另外還新增失業給付、500名臨時工專案、汽機車損害補償(汽車5萬元、機車1萬元)、復原重建融資貸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