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ag9折跳票 消基會:部長應下台

杜胤廣 2014/07/29 14:37 點閱 4034 次
遠通電收為不申裝eTag的用戶,只要在3天內以現金繳交通行費,一律享有9折優惠,因系統設計問題,如今已跳票。(photo by 杜胤廣/台灣醒報)
遠通電收為不申裝eTag的用戶,只要在3天內以現金繳交通行費,一律享有9折優惠,因系統設計問題,如今已跳票。(photo by 杜胤廣/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杜胤廣台北報導】「遠通電收連9折優惠的系統,已經半年了都設計不出來,高公局根本拿遠通沒輒,交通部長應為此下台!」針對遠通電收為不申裝eTag的用戶,只要在3天內以現金繳交通行費可享有9折的優惠系統,至今仍未設計完成。消基會認為,交通部長葉匡時應下台負責。

今年1月,消基會曾針對遠通在電子收費、APP與官網設計不良的問題,呼籲3個月內限期改善。去年10月,交通部長葉匡時也在立法院公開承諾,自今年7月起,未申裝eTag的用路人,只要在3天內以現金繳交通行費,一律享有9折優惠,但高公局今年6月卻推稱遠通電收的新系統,仍需2至3個月的時間進行測試,正式上路日期仍不確定。

「今年一月就已呼籲遠通應改善電子收費系統的問題,但為什麼開發一個『用計算機就能算出來的九折優惠』都設計不出來?」消基會祕書長林宗男表示,eTag上路以來,在春節等連假不收費等分時、分段差異計費上的設定,都能調整,但一個簡單的9折運算卻耗費半年以上的時間。

「別拿個資法當擋箭牌!」林宗男說,不肯提供用路人明細,就是違反「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遠通應在期限內以相關文件通知駕駛人繳費,可見法律明定公路監理單位在進行通行費補繳作業時,須附上通行明細給車主,為何還以違反個資法來自打嘴巴?

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說,不論是美國、新加坡、香港或中國大陸的電子收費,只要用路人提出申請,系統都會定期寄出車輛通行明細,在全球實施電子收費的國家中,都採用電子、人工兩種並行的收費機制,讓偶爾上國道的駕駛人,選擇適合的收費方式。

高公局表示,系統設計仍須考量到eTag與非eTag用戶在繳費通路上的問題,因遠通與高公局的合約要求,全台繳費通路需達到3600多家,因此若將系統順利引進至各大繳費通路,仍需時間進行測試,未來預估2至3個月內可以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