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服務補助增 反造成經營風險

方家敏 2014/07/01 19:35 點閱 7009 次
為留任優秀居家照護員,衛福部1日起調高居家服務單位補助費從180元至200元,居服員時薪也能從150元調高到170元。(photo by天主教耕莘醫院)
為留任優秀居家照護員,衛福部1日起調高居家服務單位補助費從180元至200元,居服員時薪也能從150元調高到170元。(photo by天主教耕莘醫院)

【台灣醒報記者方家敏台北報導】為留任優秀居家照護員,衛福部1日起調高居家服務單位補助費,從180元至200元、居服員時薪也從150元調高到170元。然而政府的美意卻引發反彈。學者指出,政府為了要替居服員調薪而提高補助費,卻低估了其他人事成本,反造成居服組織負擔增加。對此,衛福部次長曾中明回應,雖目前長照制度仍有不足,但將努力逐步補強、補足。

【政府低估人事成本】
過去政府補助使用居家服務的病患每小時126元,民眾只需自付54元,相加後就等於居服單位每小時所得的180元,其中150元用以做服務員的薪資。1日起調高補助費至200元後,政府實際補助也調高到140元,民眾自費款變成60元,但政府也強制規定增加的20元必須全數為服務員加薪,如此變相增加了居服單位的人事支出。

朝陽科技大學銀髮產業管理學系兼任助理教授林金立指出,儘管居服單位都認為理應替居家服務員加薪,但實際上政府所提供的補助遠遠無法負擔聘請一位照顧員的實際人事成本。原本在時薪150元的狀況下,每位照顧服務員的人事成本(包含勞健保、勞基法)就高達247.5元,若調薪至170元,每小時的人事成本則高達280元。因此,政府若有心助長長照業,應從整體人力缺乏問題下手。

「在政府補助給機構的款項沒有實質增加的情況下就調高居服員薪資,反讓居服單位的負擔大增。」台灣居家服務策略聯盟理事長涂心寧表示,在居服員時薪是150元的情況下,機構每小時要負擔24元,其他126元由政府補貼;但加薪到170元後,政府補貼140元,但機構的成本每小時增加至30元。整體而言,全國160間居服單位負擔超過4千萬,讓機構無法經營。

【非營利機構難生存】
林金立認為,這是因為政府原本應該要以委辦、委託、勞務採購的性質,要求民間成立非營利的居家服務照護組織,如今卻將之視為社會福利補助,認為不需要給太多錢,才會使民間機構叫苦連天。

「我國長照缺人力、缺服務,我們用200元能解決問題嗎?」王品認為,政府補助不能只針對居服員,也要補助機構裡的督導員、社工護理員等。王品說,本國勞工受政府法規限制,而無法與時段彈性、服務多元、價格低廉的外勞競爭。

對此,衛福部次長曾中明則說,政府開辦長照10年計畫為的就是解決國內人口高齡化、及身障的居家問題。雖目前長照制度仍有不足,但將努力逐步補強、補足。